正文 論新聞信源的核實及保護(1 / 3)

傳媒觀察

作者:張俐 劉蓓

【摘要】新聞信源是新聞記者采寫新聞的必要保障,同時也是核定新聞是否準確的主要基礎。重視新聞報道信源的合法真實,是當今新聞機構以及新聞從業人員必須重視的問題。針對近年來一些媒體出現的忽略信源而出現的新聞造假、新聞失實等問題,有必要在這個方麵提出一些有關核實與保護的措施,同時借鑒國內外有效的方法,讓新聞的信源應有的重視。

【關鍵詞】新聞報道 信源 核實 保護

翻開報紙,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一些語言: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根據有關資料中提供的線索、一位當事人說,等等,這樣不確切信源的出現,隻要是當過記者的人都知道是怎麼回事,要麼是記者根本沒有采訪有關部門,隻是用這樣的托詞來做樣子的,要麼是提供了材料的人和單位出於顧慮不願公開身份。不論哪種情況出現在報紙上,都會讓讀者感到新聞來源的不真實。

近年來,國內新聞界開始提倡信源的“實名製”,一是為了體現真實,二是表明記者采訪的印跡。另外,媒體在多年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提出保護信源的問題,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利用信源,體現出其人文關懷的一麵。

一、 信源的準確性

1、信源的準確來自於認真核實

信源,即信息的來源。新聞信源,即新聞信息的來源,是指一則新聞中所涉及的事實和觀點材料的出處。對新聞從業人員來說,新聞報道永遠是一個尋求最權威信源,從而認定或接近事實真相的過程。隨著媒體間的競爭加劇,為追求時效和轟動效應,某些從業人員對信源可靠性的求證和推敲流於形式,有時甚至有意無意地忽略,最終導致報道“失誤”或不準確報道的出現,產生了不好的社會影響。

在西方,媒體對於信息來源是十分謹慎的。美國新聞學者梅爾文·門徹說過:“記者報道的質量取決於消息來源的質量。”因此,對於信息的來源以及核實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之一。

美聯社規定,在使用其他來源的信息時必須確信所用資料可靠,當使用新聞稿信息時必須核實。路透社要求記者,盡一切努力核實來自別人的報道。借鑒西方媒體的做法,其實最重要的一點是不要怕麻煩,認真核實是避免虛假新聞的最好辦法。其次,盡量使用兩個以上的信源,用以相互印證事實的準確性。

2、采寫編輯的過程中,應該了解信源五個方麵的問題:

(1)信息的多方來源

在報道新聞時可以從直接來源和間接來源兩個信源處獲得信息。 直接來源是指當事人或有關部門、有關人士直接提供的事實,也稱“透露式”來源。特點是較可靠,說服力強。間接來源是指消息來源是經過轉手引用其他新聞媒介的,也稱“援引式”來源。

(2)使用信源必須注意信源與新聞事件的關係

在新聞報道中,使用信源一定要注意與新聞事實本身的關聯度。讀者看新聞的時候會想:它與這個事件有什麼關係?這個單位與這個新聞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由他們出來說話?我們應該知道,在新聞報道中,尤其是涉及是非性新聞的報道,一定應該非常明確地點明信息的出處,不要采用轉述信源。比如報道“3.15”消費者權益日活動中對一些損害消費者利益事件的報道,就應該直接讓消協的人來出麵回答問題。

(3)在具有爭議性的報道中應該采用多重信源相互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