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新聞信源的核實及保護(2 / 3)

對於具有爭議的報道,尤其是調查類報道,目的是要查出有關問題的真相。為了防止片麵與孤證,還要注意一些重要問題的事實一定要采取多源印證,即有兩個以上的人或證據證明發生了某個事件和某個問題。調查一個問題,能夠印證的源頭越多,就越有說服力,報道的內容就越接近真實。例如《華盛頓郵報》的兩位記者伯恩斯坦和伍德沃德調查水門事件時,在4個月中先後采訪了1000多人,其中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獲得多源印證,以便更有力地揭露問題。

(4)盡量不要使用模糊信源

一些報道中經常出現模糊信源。有些記者,采訪某個新聞時冠以“據某權威人士說”、“ 據一位消息靈通人士說”之類的話,一旦出現新聞失實,當報社被卷入官司的時候,連一個具體的證人都找不到。使用信源,其目的是為了增加新聞的真實性,是通過信源來體現記者曾經拜訪過的人和單位,告訴人們新聞來源是有依據的。如果使用了模糊信源,不僅沒有達到目的,反而更會給讀者閱讀新聞時帶來困惑。

二、 做好信源的核對及保護

“人家說什麼就信什麼的記者遲早要出差子”。這是《紐約時報》記者尼爾·麥克尼爾的一句名言。巧合的是,為這句至理名言提供了絕妙例證的卻是他的同行羅伊·霍華德。

在《新聞與戰爭》一書中記載了一件假新聞事件。1918年11月7日,當時任美國合眾新聞社社長的羅伊·霍華德從巴黎向紐約發了一條消息:“協約國於今天上午11點簽訂了停戰協定——下午2時停止敵對行動——美國人於今天上午占領了色當。”這幾行字意味著曆時4年之久造成800萬人死傷的第一次世界大戰終於結束了。然而,這條消息卻是假的!就在這消息發表幾個小時後,美聯社又發布了一條消息:“今天下午2時15分,國務院正式宣布,德國尚未簽署停戰的條款。”

這條假消息是霍華德有意製造的嗎?不是,他隻是疏於印證而已。原來,11月7日上午,法國政府情報局接到一份報告說:“一切敵對行動將於下午2點停止。”情報局官員德卡蒂薩克興奮不已,報消息專稿給美國駐法國聯絡處代表斯坦頓上尉。斯坦頓又把這個消息散布開來。下午1點,美國駐巴黎海軍情報處一個官員把這個傳聞用電報告訴了美國駐法國水域司令威爾遜上將。威爾遜接到電報時,霍華德正巧在場。職業的敏感使他想到這可能是一條絕對重大的新聞。他問威爾遜:“上將,我可以發這條消息嗎?”威爾遜猶豫了片刻,說“我看可以”,於是假消息就出籠了。

實際上,一直到11月11日早晨5點半,德國停戰代表團才在法國的貢比涅森林中的火車裏簽署了對協約國的投降書。霍華德假如設法從其他渠道印證一下,這個笑話可能就不會出現了。

在新聞報道中,信源在文章中的出現和使用,會采用下麵的做法:

1、引述中注意對信源的核對

由於新聞報道的需要,經常會引述一些其他來源的背景、事實材料等,記者在寫作中就應該盡量找到原文、原期刊等進行核實和注明,這樣就不會出現較大的事實出入。

2、必要的時候要保護好信源

記者在采訪負麵新聞和揭露性新聞的時候,需要一些關鍵的內部信息,而許多知情人,或者在關鍵崗位掌握信息的人,在自我保護的意識下,不太願意站出來提供有效的信息,這一點是可以理解的。因此,保護好信源,是記者采寫新聞中的一個重要任務。《廣州日報》2009年8月2日A8版上刊登了標題為《<愛爾蘭時報>打贏官司 使用匿名信息源報道時任總理埃亨秘密收錢最高法院裁定報紙不必透露消息源身份》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美國新聞界看來,保護消息來源是為了確保掌握重要信息的人以匿名的方式告訴記者他們所了解的情況,而不用擔心自身安全。這是記者得以開展工作的必不可少的保護,也是記者能夠為公眾服務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