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新聞信源的核實及保護(3 / 3)

在我國,保護信源的工作也應該被看作是對信息提供者的保護。在深度調查性報道中,可能會涉及一些為記者提供信息的人,他們在與記者溝通中都會希望盡量不要透露自己的信息,當然記者一般是會信守諾言的,但也有個別的記者會泄露報信者的信息,這樣的記者同樣會受到同行們的批評。

3、如何甄別匿名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

許多媒體都采用報料人、線人的做法來獲得有效的新聞信息,並支付一定的報酬用以購買他們提供的信息。

報料人是近年來媒體采用的獲取新聞線索的方法,並逐步替代過去由大量通訊員提供新聞線索的方法。如《廣州日報》、《蘭州晚報》都會在刊登的新聞後附注一條支付金額的信息來給予報料人勞動的肯定。線人的身份比較隱蔽一些,他們一般提供的都是比較內部的、核心的信息,尤其是對調查性報道有著至關重要的證據作用。這些人一般不可以公告他們的身份,是屬於需要保護的群體。

在媒體,由於有熱線電話設置,每天靠這種渠道得來的新聞也非常多。據有關材料透露,杭州《都市快報》的熱線電話得到的有效信息占該報社會新聞報道量的45%左右,顯示了群眾力量的強大,對於社會監督、及時處理問題、改善環境等方麵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但是,在大量的電話和電子郵箱提供的信息中,有一部分是匿名的。因此,對於匿名的電話信息必須謹慎對待。有的人可能是事件的核心人物,非常清晰地掌握核心機密;有的人可能是在馬路上聽到信息,本身就存在真假難辨的問題;還有一些是對當地政府或者單位產生不滿情緒的人,他們可能是發發牢騷而已。但是不管怎樣,都應該認真記錄下每條信息,以防漏掉重要的信息,最好的辦法是將他們的姓名、電話號碼記錄下來,以便進行核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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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俐,甘肅政法學院人文學院新聞係主任;劉蓓,西北師範大學文史學院新聞專業學生)

責編:姚少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