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食品安全報道研究綜述(2 / 3)

湘潭大學鄧如在其碩士論文《食品安全報道中道德失範與對策研究》中指出食品安全報道中頻頻出現道德失範現象:一些媒體“炮製新聞”,發布虛假信息,一味沉浸在“獨家新聞獨家發現”的心理亢奮中、陶醉在“轟動性影響”的職業虛榮中、深陷於“公眾為之震驚”的功利想象中;“媒介審判”現象也屢見不鮮,有些媒體在法院的判決之前,利用手中的媒體資源,超越職權對案件做出判斷;有部分商業媒體以新聞傳播為手段,通過多種形式謀取私利,以權謀私、新聞要挾、受賄新聞常有出現。⑧

《西江都市報》張建軍則對記者在食品安全報道中操作的“失誤”進行歸納:報道追求轟動效應,消費者越看越糊塗;食品中的一些專業術語把握不好;放大食品中的問題;把食品安全事件分割開來報道。⑨

2、問題產生的原因

對於食品安全報道中存在的問題,很多研究者認為原因在於記者或新聞機構道德感、責任感和專業性的缺失。

周善以“巨能鈣風波”及所謂啤酒“甲醛門”事件為案例,探討大眾傳媒在進行食品安全報道時普遍存在的專業精神與科學態度缺失的現象,並進一步探討其深層次的原因是媒體社會責任的缺失,主要表現在三方麵:一、對於食品安全這種人命關天且專業性特別強的報道,不認真求證,一味追求轟動,是媒體不成熟且缺乏社會責任的表現。二、在曝光食品安全事件時,動輒使用“有毒”、“致癌”等字眼無助於形成和諧的食品消費環境,隻能造成民眾的心理恐慌,這是媒體缺乏社會責任的另一表現。三、不科學地過度地炒作食品安全事件,對食品企業的正當權益是一種損害,嚴重的會傷害到某個行業的健康發展,這是媒體社會責任缺失的又一表現。⑩

除了對道德感、責任感和專業性的追問以外,一些學者試圖從外圍的研究中找到問題的症結。如曾理、葉慧玨從我國的與西方發達國家食品安全信息傳播模式的對比入手,認為我國食品安全報道所出現的許多問題,根源都在於這種不健全的信息傳播模式。“從我國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事故報道,會發現它們大致都遵循以下的信息傳播模式:發生問題——媒體曝光——相關部門介入——查處、檢驗、定性——相關責任人受處罰。”也就是說,媒體的報道往往先於相關部門的介入,總是媒體的報道使得公眾知道“著火了”,政府有關部門才匆匆趕來“撲火”。媒體不是專家,在把握食品安全信息的準確性、科學性、權威性上自然比不上相關部門。然而相關部門又總是在媒體“先聲奪人”之後,才來“馬後炮”。事故所帶來的公眾恐慌、行業損失等,往往又被歸咎於媒體的報道。⑾

黃旦、郭麗華試圖從社會學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他們引入烏爾裏希·貝克的“風險社會”,將中國食品安全報道放在風險社會的視野中進行考察,認為將所有問題歸於媒體的報道是不公平的。他們以“多寶魚事件”為例,認為在“風險社會”中,食品安全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風險,而且是不可預測和預知的,專家對此也無能無力,比如“食品添加劑”是被允許的,但量多量少,長期食用都存在風險,“多寶魚事件”就屬於此例。“既然如此,如果真的是因多寶魚這樣的食品安全報道,毀掉了一個行業,難道不是一種必然嗎?無論媒體是炒作還是不炒作,真的能夠改變這一結局?倒不排除另一種可能。在風險出現時,需要一種轉移和尋求,試圖找到其他具有象征性的地方、人和東西來克服心中的恐懼,從而產生一種貝克所謂的被錯置的社會衝突。在這樣的時候,‘突然間不是危險,而是那些指出危險的人造成了普遍的不安。’我國媒介在此類報道中屢屢被冠之以‘炒作’或斥為‘不實’,是否正是風險社會中此種固有的‘替罪羊’情結或傾向所帶來的結果呢?”⑿

三、食品安全報道問題的避免和解決

張建軍認為食品安全報道應從以下幾方麵著手,增強職業道德和法律意識;以人為本,客觀報道;注意報道細節和技巧;建立食品安全報道模式。【13】鄧如認為要構建食品安全報道道德體係具體包括建立完備的自律體係,切實強化行業協會的管理與監督,設立公眾對新聞傳播的監督機製。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