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4章 何為人生必需品?(1 / 1)

一個人要活著,必需品是一定要有的。對比之下,有片瓦遮頭已經變得可有可無了,你看街頭東一角西一隅的露宿者,沒殼蝸牛一樣活得自在。

要活得正常點,柴米油鹽醬醋茶缺一不可,還要有所蝸居棲身,大人有班上,孩子有書讀。

還有什麼?

有部電視看看,有台計算機用用,有點閑錢喝茶買衣服……

還要什麼?

最好可以去旅行啦!

距離必需品的定義,似乎越來越遠了。

關愛基金決定拿出錢來給綜援家庭的孩子作遊學之用,之前的財政預算案也有為窮學生聘補習老師的撥款,在這裏我不想討論這個政策的錯或對,我隻想讓大家一起想想,究竟什麼才是生活所需?

一頓飯?一間屋子?一本書?還是一個補習老師?一次旅行?

我一直抗拒補習班遊學團,努力寫了許多文章,呐喊了好多年,叫家長們別相信補習和遊學是孩子成長的必需品。然後,我看到政府帶頭認同、帶頭促成這門教育副產品的大生意,甚至大灑公款讓世人相信:遊學、補習跟吃飯一樣重要!

沒遊過學感覺就差人一等、就被歧視,這種意識非常要不得,可恨的是政府竟牽頭鼓吹。我見過一個沒坐過飛機的窮孩子,每年暑假都跟潮陽來的媽媽回鄉待上幾個月,她的見識比我家孩子廣多了!她看樹知樹,看草知草,是她告訴我們用香蕉蕾煲湯特別好喝,她的親和、她的可愛氣質是一般中產家庭的孩子最缺乏的。

可是,我們的社會卻並不欣賞這種孩子的氣度和空間,還要硬塞3 000港元叫她去遊學、去隨波逐流。

最近聽到了一個朋友的苦惱經曆,她讀小學一年級的孩子那天回來怪責媽媽:“為什麼你不帶我去澳門看水舞間?”

“發生什麼事了?”媽媽很是奇怪。

“老師今天叫我們寫作文,寫一次看表演節目,我寫了上次去海洋公園看海豚的事,可班上同學們寫的都是去水舞間呀!”

“那才與眾不同嘛!”換了平日的我會如是說。

隻是今天我的這種看法會被人罵:“叫政府多給些看戲津貼,孩子沒錢看表演,會被人歧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