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家庭教育的基本概念(2)(1 / 3)

一是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不協調。

不少父母因為工作忙、家務重,很少跟學校教師聯係,就不了解學校教育和孩子在校的表現。有的父母言行舉止有悖於學校教育。

比如,教師教育孩子做事要踏實認真,父母卻說“會搗糨糊才是真本事”,這樣就容易誤導孩子或引起孩子認識的矛盾。

還有的父母怕孩子受到社會上的不良影響,擔心孩子“走歧路”,就把孩子禁錮在“孤島”似的家裏,限製在“兩點(家庭一學校)一線”的空間中,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分離”,更談不上協調一致了。

二是家庭內部教育不一致。有不少家庭的父母之間、父母與祖輩(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之間,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經常發生觀念衝突、內容矛盾、方法不同的情況。他們相互間很少商量,各行其是,甚至各執己見,在孩子麵前爭吵,有時出現母親嘮叨、父親訓斥、爺爺“打圓場”、奶奶袒護、外公外婆充當“保護傘”的混亂現象。還有的父母當孩子有點成績就彼此爭“功”,孩子有了問題就互相推諉。這些都造成了家庭教育的不一致,影響了教育效果。

這些情況容易讓人想到伊凡·克雷洛夫的寓言:梭子魚、蝦和天鵝想要把一輛小車從大路上拖下來,可是三個家夥用勁的方向不一致,結果使出吃奶的力氣,車子還是在原地紋絲不動。類似地,如果教育孩子的思想觀念不一致,力量不協調,那麼即使“使足勁”,也會互相抵消、毫無進展,甚至產生負麵後果。

那麼父母應該怎樣做,才能在對孩子的教育中達到協調一致呢?

首先,要處理好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關係,形成一種“三位一體”的協調教育。孩子是在家庭、學校、社會各方麵的綜合影響下成長發展的,父母要主動、經常地與學校教師聯係,了解學校的教育要求、內容,了解孩子在學校裏思想行為的表現,以及智、體、美、勞等方麵的發展情況;同時向教師特別是班主任反映孩子在家裏的狀況,接受教師對家庭教育的指導,積極支持和主動配合學校的教育活動。父母還要關心孩子的社會交往活動,積極聯係社會上可以利用的教育資源,鼓勵孩子積極參加社會實踐,進行社會交往。

其次,要正確處理家庭內部的關係,形成協調一致的家庭教育合力。父母要經常閱讀家庭教育的書報雜誌,提高認識、轉變觀念,交換對教育孩子的想法,統一思想、互相配合、避免分歧,防止在孩子麵前暴露出教育的不一致。特別是在教育孩子過程中出現矛盾時,要冷靜克製自己,不要在孩子麵前發生爭執,最好等事後背著孩子交換意見,采取“補台”或補救措施。

心理知識:

當一個人有一塊手表時,他可以知道現在是幾點鍾;而當他同時擁有兩塊表時,卻無法確定時間。

兩塊表並不能告訴一個人更準確的時間,反而會讓看表的人失去對準確時間的信心。因此我們要做的就是選擇一塊可以信賴的,校準時間,並以此作為標準,按它的指引行事。就像尼采說的:“兄弟,如果你是幸運的,你隻需有一種道德而不要貪多,這樣,你過橋會更容易些。”

這就是“手表定理”。手表定理啟示我們:在做一件事情時,隻能有一個指導原則或價值取向。

5.教育要接收孩子的反饋——反饋效應

父母在向孩子灌輸正確觀念的同時,也要注意孩子的反饋。互動的教育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家教啟示:

許多父母教育孩子的一個誤區是:父母隻管自己“教”,卻忽視了孩子的信息反饋。單向地向孩子灌輸的信息量過多過雜,延續時間過長,以致孩子反饋信息不全麵,不充分,不及時。許多父母不注重孩子在受教育過程中反饋的信息乃至心理變化,忽視過程的教育,不善於根據孩子的反饋信息及時調節教育內容、方式方法、節奏和步驟,致使家庭教育產生簡單化、成人化等弊端。

比如,父母指出孩子的過錯時,孩子常會找出各種借口進行辯解,盡力說明他的行為是合情合理的,如:“那個孩子不是也幹了嗎?”;“可是,你事先並沒有提醒過我這件事不許做嘛”。

很多父母常認為孩子的辯解是狡辯,不分青紅皂白地就予以“鎮壓”,根本不認真傾聽和分析孩子的辯解內容。實際上,孩子的辯解往往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反饋。

在批評孩子時父母應該先聽聽孩子的申辯,並認真分析孩子的辯解中有多少是找借口推脫責任的,有多少是客觀說明事實真相的,然後再進行相應的批評教育。首先要對孩子的合理理由表示“承認”,這樣才能消除他的戒心。防線攻破了,孩子對父母的話能夠聽進去了,這時再說“無論你有什麼理由,做了壞事就是不對的,壞事終歸是壞事,是社會秩序和公德所不能允許的”,孩子就有可能在父母的引導下,自覺地認識到自己是犯了錯誤,在這件事上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進而改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