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聞報道標題有主觀傾向性
新聞快餐化的傾向使新聞標題製作發生了新的變化。很多新聞報道在標題上下足了功夫,“富二代”犯罪新聞報道更是如此。實題和虛題是新聞標題的兩種主要類型,法製新聞報道一般采用實題型,其最大特色就是直觀明了,但不能有主觀性,一旦報道者有主觀因素加入,可能引發“媒體審判”等消極影響,這對受眾和當事人都是不公平的。媒體在報道“富二代”犯罪的新聞標題中,卻屢屢有主觀傾向性的發生,不少報道者喜歡在新聞標題中突出當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就是一例,如2012年3月某媒體一則關於“富二代”報道的標題《“富二代”開豪車搶劫路人被捕 其父一本存折有千萬存款》,該標題強調了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或財富,有吸引受眾眼球之嫌。再如2010年某網站在“藥家鑫案”報道中用這樣的新聞標題“大學生肇事後捅死女子 家境殷實或麵臨死刑”同屬此例,標題中使用“家境殷實”來表示藥家鑫家庭背景和社會地位,形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身份地位懸殊,引發社會輿論一邊倒現象,藥家鑫也為此被貼上了“富二代”的標簽。“或麵臨死刑”的結論,無疑加入了報道者的個人主觀感情,帶有明顯的傾向性,含有“媒體審判”色彩。
3、犯罪細節描述過度,有誘導犯罪之嫌
犯罪新聞報道的正文是主體,包含的信息量最多,是受眾了解整個犯罪新聞事件背景、過程和結果等的關鍵。如某商報一則報道《用“淘寶網假鏈接”施騙 其中一個犯罪嫌疑人竟是“富二代”》,該報道主要內容是說警方如何將網上淘寶假鏈接盜竊犯罪嫌疑人抓獲,並對兩位當事人走上歧途的經曆進行了解析,“沉迷網絡遊戲,網上購買遊戲點卡時被騙,心裏不服氣,決定找位高手詢問操作方法……”文章還披露兩個犯罪嫌疑人的年紀和生活背景,“都是90後,一個是家境富裕為尋求刺激的‘富二代’,一個是來自農村的留守兒童。”總體而言,這算是一篇不錯的報道。但是傳者沒能把握好“度”,對犯罪細節描寫過度,對兩人犯罪細節的詳細描述有誘導犯罪之嫌。文章把兩人如何利用詐騙網站的管理後台生成假鏈接,如何獲取受害人的淘寶賬號和密碼等細節展露無遺。對模仿能力強的青少年來說,特別是對有潛在犯罪意識的人,看到這些描述難免不受其影響。
“富二代”犯罪新聞報道出現失範現象,既與媒體間激烈競爭追求眼球經濟的外部大環境因素有關,也有犯罪新聞報道者自身的專業素養不足等內部因素有關。前者主要表現為媒體在市場和資本裹挾下走低俗路線求“賣點”,以“標簽化”報道方式,使富家子弟的不道德、違法行為等呈現在公眾眼前,媒體建構的“富二代”“飆車”、“炫富”、“撞人”、“為富不仁”等刻板形象,使“富二代”犯罪報道滿足了受眾求異、求趣的心理需求,吸引了受眾眼球;再加上“富二代”犯罪新聞報道者專業素養不過關,在市場經濟的衝擊下淡化了責任意識,報道中沒能做到認真采訪和調查,缺少主動報道的精神,跟著公檢法部門行動而行動,缺乏深挖新聞價值的能力和分析問題的洞見,不能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反而造成了“媒體審判”。這些因素結合起來造成了當下“富二代”犯罪新聞報道的失範。
三、“富二代”犯罪新聞報道的改進策略
“富二代”犯罪問題引起社會持續高度的關注,既是媒體炒作的結果,也是社會轉型期社會矛盾凸顯的反映。媒體對“富二代”井噴式報道,形成的輿論強勢左右了受眾對主觀現實的構建。密集的報道塑造了當今社會貧富差距拉大,權力財富極度膨脹的媒介形象極大地刺激了草根階層的“仇富”心理,這種情緒一經媒體放大,就可能產生偏離主流社會的價值觀,從而影響社會穩定與和諧,這種影響在犯罪新聞報道中已初現端倪,可從以下幾個方麵加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