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媒體利用理念滯後
長期以來,政府向公眾傳遞信息的主要形式要麼是以官方的發文、開會、領導講話的方式進行,要麼是通過媒體把政策或精神以新聞通稿的形式在廣播、電視、報紙刊播。在強調互動的新媒體時代,這樣的傳播模式已經跟不上公眾的需求,必將導致政府在關鍵信息的披露過程中缺席或滯後。這樣一來,政府不僅在公眾中留下“反應慢”、“官僚作風”的印象,還易使焦急等待的公眾聽謠、信謠、傳謠,使政府陷入被動的境地,進而滋生事端,損害政府公信力。
3、缺乏透明、快速的應對機製
在近年發生的重大社會事件中,政府努力建立起新聞發言人製度,完善信息發布機製,但從實踐來看,還不夠快速、透明、誠懇。如在 “郭美美事件”、“7·23動車事故”等重大社會事件中,官方在針對輿情作出回應時,要麼是遮遮掩掩被動的發布信息,要麼僅僅提出結論而無有力的相關證據,以至於讓網民得出“任何消息,如果官方出來否定,那就是真的了”這樣的調侃,折射出政府應對輿情的被動。
三、加強政府網絡輿論引導能力建設的舉措
1、更新觀念,由被動防禦變主動出擊
政府應采取積極措施引導公眾從積極的方麵去理解和看待事件,必須重視網民通過新媒體表現出的參政熱情,及時地捕捉社會熱點,快速作出回應,予以合理引導,使越來越多的民眾更好的通過新媒體參與到公共事務中。此外,政府還應緊跟新媒體發展潮流,增加官方信息的傳播渠道,研究掌握網絡媒介的傳播規律,以便正確引導網絡輿情,多渠道發出權威的聲音,提高政府網絡傳播力度,樹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2、完善應急機製,快速作出反應
在新媒體時代,重大輿情事件發生後,公眾可通過移動終端在第一時間將信息發布到網上。而傳統媒體信息發布時間往往滯後於網絡,給了謠言傳播可乘之機,最終有可能導致網絡輿論呈現不利於政府的一邊倒局麵,使政府失去了引導輿論走向的最佳時機。因此,政府必須改變以前效率相對低下、較為費時的層層彙總、層層報送審核機製,同時加大新媒體應用範圍和力度,以建立適應網絡環境需要的、較為扁平化的、靈活的信息審核發布機製。以便在社會熱點事件發生後,能主動回應、開誠布公,通過新媒體第一時間發布全麵客觀的信息,讓公眾及時了解事件的真相,消除公眾的疑慮和不安情緒,杜絕虛假消息。
3、提升媒介素養,提高新媒體應用水平
部分官員對日新月異的新媒體的認識仍然十分有限,對網絡的傳播方式、傳播特點和傳播途徑認識不深,還停留在舊有的媒體思維模式上。各級政府部門應加強培訓,提高網絡媒介素養,充分認識新媒體的發展對政府傳統媒介管理模式的衝擊,密切關注網絡動態。此外,政府還應結合職能,利用新媒體的互動功能,充分利用移動終端,借助論壇、官員博客、機構官方微博以及各種應用軟件,在重大社會事件和自然災害發生時搶先發聲,積極引導輿論走向。
4、加強立法,完善網絡輿情監測製度
從抽“天價香煙”而被曝光落馬的原南京江寧區房產管理局局長周久耕,到原重慶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不雅視頻事件,網絡在推動媒體監督方麵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無底線的“人肉搜索”和段子編撰也對社會穩定和個人隱私造成了負麵影響。各級監管部門應借助立法進行監管,在保護網上言論自由的同時,有必要依據不同言論的危害性,設定不同的法律界限進行管控,將涉及淫穢、煽動、犯罪、恐怖活動等重大利益衝突的領域均納入法律的管控範圍之內。為及時掌控網絡輿情動態,政府還應該建立完善網絡輿情監測製度,不斷加強對新媒體的監管,對利用互聯網傳播有害信息者依法予以處罰,使新媒體能夠為政府高效開展公共管理發揮積極的作用。
(作者:重慶工商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2010級研究生)
責編: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