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民監督員的公民訴求
筆者作為廣電市民監督團的管理協調者,通過一年多時間的觀察、接觸和交流,了解監督員來參加這個團體的訴求,為此,專門作了一份問卷調查。
本次調查是以不記名方式進行,對象是廣電市民監督團直屬分團團員,共發放300份問卷,收回有效問卷296份。調查主要內容是對廣電市民監督團的認識、參加活動目的,實現與否。調查結果顯示,有38.3%的人認為廣電市民監督團是個可以發表個人意見的媒介,有24.6%的人認為這是提高知名度的橋梁,有20.6%認為是實現公民監督權的平台,13.3%的人認為是可以幫忙解決問題的台階,還有3.2%的人認為是可以做免費廣告的地方。有37.1%的監督員表示參加廣電市民監督團的目的是想參與、見證監督的過程,有21.2%的監督員表示想尋回監督權,15.4%的監督員則表示想讓自己成為“意見領袖”,7.5%的監督員表示想借此了解政府機構的設置,6.8%的監督員表示想結交更多誌同道合的人,5.5%的監督員表示想解決個人恩怨,5.1%的監督員表示想提高自己的知名度,3.4%的監督員表示想尋找商機。
從問卷調查結果來看,監督員的種種訴求事實上就是一種“公民”意識的體現。他們想通過廣電市民監督團這個平台對政府工作情況有所了解,對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狀態有所掌握,也就是獲取知情權。在這基礎之上,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意見,期望政府予以采納,實現政治的參與權。再者就是對政府的一些不“給力”的行為實行監督、批評,滿足公民的監督權。
1、掌握社會運行過程中各項社會活動的信息
我們的國家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一切政務活動和行政行為除了涉及黨和國家機密外,都應當及時向群眾公開,讓群眾知曉。然而,我國行政事務的公開度一直不夠,而廣電市民監督員則借助開展監督活動,可以深入了解和監督社會運行過程中各項社會活動。截至2012年8月31日,溫州廣電市民監督團一共開展226次督查行動,走訪了320家單位,采訪了1839人。很多監督員因為掌握的信息,在網絡或微博上受到追捧。
監督員歐陽後增因為經常在微博上發布監督過程中了解到的信息,成為微博達人,目前粉絲人數已經達到人。監督員陳進富和蔡豐堯成了溫州市委市政府“破難攻堅”項目的民間“代言人”,很多項目的利益涉及人時常會找他們了解項目的進展情況,給自己下一步計劃作參謀。監督員吳林卡成了報社和網站的特約記者,專門寫督查信息。
此外,廣電市民監督團還建立了一個專門的QQ群,每次開展活動,記者或監督員都會把在督查過程當中了解到的相關信息在網上發布,供群內的監督員們參考,討論。
2、對公共事務表達意見
保障公民的表達權是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有效途徑。溫州廣電市民監督團為公民表達提供了渠道,監督員可以自由地表達意見。每次督查活動由記者帶隊,到現場對事實進行調查取證,由市民監督員就有關問題當麵詢問職能部門負責人,之後根據調查和詢問的結果發表報道和觀點評說。每次督查行動的新聞、專題節目在廣播新聞綜合頻率、電視新聞綜合頻道的多個欄目播發,造成強大的輿論聲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