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突發事件中政務微博的語言運用與社會關係重構(2 / 3)

該類微博的語用原則為合作原則,即保證信息傳遞能夠順利進行,雙方能達到最大限度的相互理解的原則,亦是交際行為中的發話者采取最直接、最切題的方式。為了彰顯傳播意圖,“平安成都”以“愛國,請不要失去理智;憤怒,請不要傷害同胞;熱血,請不要暴力盲從!”的排比句式,凸顯有理有節;而“平安南粵”發布的“我們要依法、理性表達愛國熱情,不要做出親者痛、仇者快的事情……”更鮮明闡述出公民的應作為和不作為,致使該條微博在深夜時分仍被熱轉2718次。

在突發事件中,該類表達能顯現政府部門當機立斷的決策態度,同時,也會因急於發聲而顧全不周,導致簡短、生硬的語言受到誤讀。例如,部分政務微博借助主流媒體如人民網、人民日報及新華網,或相似度高、接近性強、影響力大的政務微博來“擴音”,僅簡單的一鍵轉發,或二度重複內容,易導致受眾視覺疲勞,積極性銳減。如此,政務微博不僅易失語,而且模糊在公眾心中的政務定位。

2、潤化協調關係的動之以情類

該類文字多樣化,語氣柔和,多用疑問句、感歎句,善用迂回含蓄的表述方式。以情動人,迎合受眾的心理接近性,在突發事件中扮演情感疏導的角色。“您”“親”“朋友”等親切的稱謂,有助於營造大家庭式關懷,獲取受眾的認同及追隨。

該類微博的語用原則以禮貌原則為主,是指調節交際雙方的人際關係,使言語行為在和諧的氛圍中順利進行,其中最大的特點就是指向性明確,常用“為”等字眼。最早闡明召喚結構的伊瑟爾認為,文本中的未定性和意義空白的作用在於能促使讀者在閱讀過程中賦予文本中的未定之處以確定的意義,填補文本中的意義空白,文本的意義才能實現。符號學家卡西爾認為:“在感覺知覺中,我們總是滿足於認識我們周圍事物的一些共同不變的特征。審美經驗則是無可比擬的豐富,它孕育著在感覺經驗中永遠不可能實現的可能性。”,因此,當作品的召喚結構與“我”既有的期待視野一致時文本實現了對象化,理解迅速得到完成;當二者發生衝突時,它隻有打破這種視閾,使新的閱讀經驗提高到意識層麵而形成新的期待視野。⑥因而,政務微博發布的語言可召喚受眾參與、延展社會關係。下表中使用語言的表征突出,通過文本的召喚結構及“認知—態度—行為”實現傳播意圖。(見下表)

基於本事件中此類微博的使用比重為19.44%,低於其他兩類,說明政務微博中的平緩語氣應當加強,此類微博的語言運用並未得到普及。同時,其單個語言特色未起主導作用,需配合圖片、視頻等其他手法並用。如“廣州公安”當晚發布短微博“公元2012年9月18日,廣州”,以一係列的照片生動串聯在當天遊行中的各色廣州市民,有理性的愛國人士,有辛苦的維穩人員,給人們以極大的視覺觸動和心靈體悟,牽動21421次轉發和3091次評論。

3、泛化服務關係的傳之以知類

該類定位個性化,措辭嚴密,語氣中立,以陳述句居多,闡述內容及時、深刻。傳遞事實,多公開呈現職能部門立足服務公共利益的信息,這在突發事件中的信息失衡時期尤為重要。基於陳述句是表達所述對象的實在信息,其目的在於敘述或說明事實。就公安部門而言,借助微博發布信息、提供服務、獲取線索、調查取證,發布案件進展,提高辦案效率,已成信息公開的便捷平台和網絡協助辦案的重要工具。⑦

靈活運用心理暗示法,透過說事實來言其他,是該類語言運用的特色。政務微博信息應該構建一個“召喚基準”,在較為鮮明的是非觀基礎上,保留對於召喚結構的不同程度的共鳴。在吸引公眾參與、激發公眾討論的過程中,逐步發現問題及解決問題。譬如,“西安公安”發布的線索征集信息“【愛國不是擋箭牌,侵犯私產就是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5條規定……希望廣大市民向警方提供線索。”中,言辭確鑿,清晰闡明警方的進一步舉措,顯露出警方對不法分子依法懲處的決心,被網民轉發18434次;再如“廣州公安”18日發布的【警方辟謠】中提及“有網民上傳天河路正佳廣場路段人員大量聚集的圖片,警方證實此圖嚴重造假,請大家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對傳謠者,警方將嚴格依法予以查處!……”並在謠傳的配圖中用鮮明的紅字標注“此為造謠圖片!”取得良好的反響,被網民轉發多達8318次,評論1805次,以其權威的發言及時遏製謠言的擴散,規避了更大的突發性群體事件。

政務微博在應對突發事件時,由於其發布內容的獨家性和權威性,易受到網民的高度關注。辯證而言,這一方麵給予政務微博更多的話語權與信任,另一方麵亦對政務微博的語言嚴謹性、表述規範性提出更嚴格的要求。如果,政務微博淺顯地把握話語權,對語義構建的理解流於表麵,用語過於生活化、口頭化,不僅可能使公眾誤解政務人員的職業素養,而且會影響到政務部門的風貌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