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筆者所要闡述的消費新聞,是指人們對於新聞的一種態度,即把一些應知須知的新聞通過取樂的方式傳播於人際間,有別於往常我們討論的“娛樂新聞”和“新聞娛樂化”。這裏所說的消費新聞或“娛樂”新聞,第一,這個娛樂是個動作,是指人們在對新聞的所形成的反應的結果;第二,娛樂新聞不僅存在於傳播者之中,也存在於接受者之中;第三,娛樂新聞這個行為存在於接受新聞後的再生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人們一直在接受新聞報道,然而,卻在一直以娛樂的態度麵對新聞。新聞本身是嚴肅和持重的,人們未能把注意力放在對新聞內涵的挖掘,而是選擇調侃新聞,創造新聞,消費新聞。把新聞本身作為一種娛樂進行傳播,他們消費的同時,還得到了娛樂,不僅如此,還津津有味的生產和推廣新聞中的娛樂成分。由此,我們可以發現人們對於新聞的娛樂似乎也存在新聞娛樂化現象的三點特征:一是內容上注重軟性新聞,而是挖掘硬新聞中的娛樂性因素,三是形式上強調吸引力。②有了這樣的認識,再回頭看從“切糕”到“走你”,再到“您幸福嗎”,這一係列的新聞事件中,我們都可以發現新聞娛樂了我們,我們也娛樂了新聞。
著名媒體文化研究者和批評者尼爾·波茲曼,在他的《娛樂至死》裏指出,一切公眾話語日漸以娛樂的方式出現,並成為一種文化精神,我們的政治、宗教、體育、教育和商業都心甘情願地成為娛樂的附庸,而新聞也難免於此,我們對此也是孜孜不倦,甚至是無聲無息,其結果是我們成了一個娛樂至死的物種。在信息時代,新聞本是為傳播信息,使公眾了解最新應知而未知的事實,然而,對於這些事實,我們是把關注聚焦在了娛樂上,難怪波茲曼會通過列舉電視機的三個用途(照亮書本的光源、電子布告牌、書架)來嘲笑那些利用電視機來提高文化修養的人。③與此同時,我們是否也該捫心自問,我們知道或是記住了多少新聞,有多少新聞把我們娛樂了,而又有多少時間我們娛樂了新聞?
我們知道,人的一生離不開娛樂。英國首相丘吉爾曾說“人生最好有一種正當的娛樂,即使沒有財富,也能擁有快樂。”④但是,娛樂不能離開了理性,對於新時代文化知識分子來講,新聞不能成了笑資,新聞本身也不是娛樂。如果僅是把新聞作為一種消費的形式,就有可能發生對新聞的傳播過程中的不理解。就比如那些一直在作弄“切糕”的舉措者,在一個不知道“切糕”事件的人來說,就會有很多疑惑,還會產生一種厭煩的情緒。如果本身“切糕”隻是為了更加形象的宣傳“切糕”事件,那麼,無疑這樣的消費新聞就有點差強人意了。有時候這樣的談論確實可以增添幾分樂趣,但是秉著一種認真的態度,隻是希望人們在娛樂生活中的新聞時,可以更加理性的思考新聞本身的內容所傳達信息的意義,而不是單純的為了娛樂而消費新聞。
參考文獻
①石義斌:《單向度超真實內爆——批判視野中的當代西方傳播思想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
②李良榮,《娛樂化本土化——美國新聞傳媒的兩大潮流》,《新聞記者》,2000(10)
③波茲曼 著,章豔 譯:《娛樂至死》,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
④李子堅:《紐約時報的風格》,長春出版社,1999
(作者:陝西師範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新聞與傳播專業2012級研究生)
責編:姚少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