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高速公路與普通公路的路政管理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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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偉
公路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修建,並經公路主管部門驗收認定的城市間、城鄉間、鄉間可供汽車行駛的公共道路。高速公路作為公路技術等級最高的公路,是一個國家發達程度的重要標誌之一,它的建設帶動了運輸結構的改善和運輸服務水平的提高,也促進了沿線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區域經濟的發展。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作為高水平的公路行政管理與其他普通等級公路的路政管理有著明顯的差異。
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與普通等級公路的路政管理的基礎存在差異。這主要體現在:
1、技術等級差異
高速公路是國家公路技術等級分類中最高等級的公路,是專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並全部控製出入的多車道公路。由於它采取了控製出入、分隔行駛、汽車專用、全部或部分立交,以及采用了較高標準的、完善的交通設施,從而為汽車大量、快速、安全、舒適、連續地運行創造了條件,成為國家幹線公路網的骨架;是承擔主要城市、地區之間汽車高速運輸的通道。而普通等級公路由於是開放交通,雙向通行,行人、非機動車等各種幹擾因素限製了汽車的快速、安全通行,承擔著公路網中的集散功能。
2、建設主體差異
高速公路作為國家基礎設施,傳統意義上應該作為公共產品是由政府來提供,但是隨著高速公路的快速發展,高速公路建設全部依靠政府的投入是不現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就明確規定了國家鼓勵、引導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經營公路。為了高速公路的發展,國家鼓勵各種資本投入到高速公路的建設,於是就應運而生了以項目融資、BOT、TOT等融資方式建設經營的高速公路。目前,這些國內外經濟組織的資本在高速公路的建設主體中占較大比重。普通等級公路的建設資金主要來源於國家征收的燃油稅,其主要建設主體是國家,其他經濟組織投資、經營的普通等級公路所占的比重很小。
路政管理是交通行政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為維護公路管理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的行政管理。由於高速公路和普通等級公路在管理基礎上存在很大的差異,對其進行的路政管理也與普通等級公路的路政管理存在差異。
一、技術等級的差異導致路政管理的方式方法的差異
高速公路是技術等級最高的公路,就其路政管理內容而言,與普通等級公路的路政管理的基本內容是一致的,即保護路產、維護路權、保障公路安全通行。但是,對於高速公路而言上述路政管理內容又賦予了新的內涵和外延,在路政管理觀念、管理手段、管理方式上與普通等級公路存在差異。
1、路政管理理念的差異
普通等級公路屬於開放性公路,公路使用者對各種信息、物資、服務的獲取有很大的便利性,而高速公路采取全封閉、全立交、渠化通行、控製出入的管理方式,路產路權的管理工作量相對於普通等級公路要小,更多的是保障公路的安全暢通,為高速公路使用者提供安全的公路使用環境,也就是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理念更趨向於服務。例如:高速公路的養護施工秩序管理、路況信息服務、搶險救護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