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特殊時期的特殊工具書(1 / 3)

特殊時期的特殊工具書

文學

作者:王保賢

“文革”特色是1971年版《新華字典》至今仍然受到批評的地方。該版是不是一無是處?實事求是地說,值得肯定的地方不少。

在商務印書館出版《新華字典》的曆史上曾出現過兩個第4版,頭一個的版權頁上標明是第4版,後一個的版權頁上並未標明,卻被後來出版的新的修訂本“追認”成了第4版,等於把頭一個第4版排除出《新華字典》版本序列。

被封五年“內部控製發行”

1965年1月30日,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統一漢字鉛字字形的聯合通知》,通知並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為6196個印刷通用漢字規定了通用字體(即宋體)的標準字形(筆畫數目、筆畫形狀、結構方式和筆順)。《新華字典》1965年修訂重排第4版(以下簡稱“1965年第4版”)就是在這一背景下出版的。

此前的《新華字典》(包括人教社出版的各版中)字頭均是楷體,從這一版起采用了大號宋體字;從該版開始,字典中還多了個《新舊字形對照表》。有讀者可能以為,字典中的字頭采用何種字體無關緊要。不妨看一則葉聖陶先生1954年2月1日的日記:

午前愈之來談,謂有若幹文字改革方麵事皆與出版有關……談及印刷書報用楷體字,愈之與餘意見相同,皆以為不若宋體字。宋體字形式方正,排植可以整齊,筆劃有粗細,辨認比較方便。一般人多有成見,以為楷體字便於兒童及初識字之成人,實則說不出若幹道理也。愈之謂我國刻書,相傳用宋體,各國文字,印刷皆有印刷體,其中必有道理,蓋合於人之心理也。(《葉聖陶出版文集》,中國書籍出版社1996年3月版,第309頁)

這就是說,早在新中國建立初期,胡愈之、葉聖陶就開始反對書報印刷中使用楷體字。就在寫作本文時,筆者看到《光明日報》發表的一篇綜述,內容是關於我國字庫行業的現狀,文中介紹了湖南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副院長李少波的看法,“現在教科書用的楷體,形成於上世紀30年代,是以毛筆的審美和風格為標準的,而現在的孩子多用鉛筆或鋼筆;而且孩子對空間的認知能力較弱,很難有精力顧及細節,所以容易對字體產生錯誤的辨識。”筆者還從這篇綜述中了解到,不久前落幕的第七屆“方正獎”中文字體設計大賽,正是以“教科書體”為主題,而大賽一等獎作品“最大的特點,就是沒有特點”,因為“孩子無法像成人一樣對字體進行書法的審美,如果字體過難,可能會造成負麵影響。”(李苑:《字庫行業:版權“富礦”為何無人采》,見2014年6月3日《光明日報》第5版)

《新華字典》1965年第4版還增加了不少單字,使所收單字(包括異體字)達到8500個左右。如前所述,人教社最初出版的《新華字典》僅收6840個字頭,雖說商務前三版每次修訂時,都增收了一定數量的單字,但基本規模卻都是維持在8000多個(見各版《凡例》),因此可以說,這次增收的單字規模是比較大的。該版還有一個明顯變化,就是刪去了大部分插圖。

不過,在讀者後來看到的商務版《新華字典》的版次序列中,並不包括1965年第4版——本應作為第5版的1971年版,在1979年版的版權頁上被“追認”成了第4版。原來,1965年第4版付印時已到了1966年的五六月間,而這恰恰是“文革”開始的日子,印製好的成品被封存起來了。直到1970年夏,才按成本價“內部控製發行”,這大概就是它後來被排除在《新華字典》版次序列中的主要原因。2014年1月8日的《中華讀書報》上有方厚樞先生的《1966—1976年商務印書館的片段回憶》一文,其中對《新華字典》1965年第4版在“文革”中的遭遇,有比較詳細的記載。

就筆者所見,1965年第4版隻有北京和上海兩地的印本,而且都是平裝本,定價八角;其封麵、書脊、扉頁上的書名,用的仍然是“魯體字”,這也是《新華字典》書名最後一次用“魯體字”。後來“按成本內部控製發行”時,原來封底上“0.80元”的定價被改為“0.65元”(至少上海是這樣)。同樣根據上述方先生的文章,該版在內部發行前,統計到的印量是約70萬冊——就普及性的學生字典來說,這個數字顯然不大,再加上它又都是平裝本,不易保存,因此,現在社會上已很難見到該版字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