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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的“公共場所”爭議

生活

作者:鄭智維

曆經多年,但控煙形勢依然嚴峻。

據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發布的《2014中國青少年煙草調查報告》顯示,中國現有吸煙人數超過3億,占世界吸煙總人數的近30%,約有7.4億非吸煙者遭受二手煙困擾。

今年以來,北京、太原、福州、西安等城市紛紛出台政策,加大控煙力度。與此同時,從源頭上控煙的措施也在加速推進。4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廣告法》修訂草案,該草案“禁止煙企在所有公共場所發布煙草廣告”。

新《廣告法》將於9月1日施行。當全國人大準備釋法和製定實施細則之時,爭議也隨之出現。僅在冊的煙草銷售店,全國總計有542.38萬家。爭議在於,這些地方究竟屬於公共場所?還是服務特殊人群的地方?

控煙長跑

6月1日起,北京全市範圍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室內環境及公共交通工具內全麵禁止吸煙。違反條例且不聽勸告者處以個人最高200元,單位最高10000元的罰款。

在控煙執法行政處罰第一周內,北京市共有26家單位被行政處罰,共計罰款61000元。“市民發現有在禁煙區吸煙的情況,可以進行規勸和阻止,還可以撥打12320投訴電話進行舉報。”北京市衛計委綜合監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采用罰款的方式,是很多城市控煙的通用做法。《福州市公共場所控製吸煙條例》將於8月1日起施行,室內公共辦公場所、會議室等12類場所將全麵禁煙,在禁煙區內吸煙將被處以最低20元、最高500元罰款。

除了罰款外,上調煙草消費稅也是控煙措施之一。早在5月10日起,國家將卷煙批發環節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香煙批發價隨之同步上調。實施“稅價聯動”,卷煙平均零售價由2014年的每包11.74元漲到每包12.82元。

各方反饋的信息來看,通過調稅來實現控煙的目的難以實現。“許多煙草專賣店都有促銷,提價的部分被銷售渠道的促銷給消解掉了,通過調稅來控煙根本就不可能起到作用。”一位控煙人士說。

從源頭上控製,嚴控銷售渠道,一直是控煙人士努力爭取的方向。

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廣告法》修訂草案。新《廣告法》將於9月1日施行,這讓控煙人士看到新希望。

該草案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製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煙草製品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發布的遷址、更名、招聘等啟事中,不得含有煙草製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

“從條款中可以看出煙草廣告將得到全麵禁止,這令廣大控煙人士深受鼓舞。然而,正當全國人大準備釋法和製定實施細則的時候,卻傳來‘煙草銷售店是服務於特殊人群的地方,不屬於公共場所’的雜音。”談及《廣告法》草案,中國控製吸煙協會常務副會長許桂華表示。

“公共場所”爭議

煙草銷售店,到底是否屬於公共場所?這個問題引發了一場爭議。

在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趙建文看來,煙草專賣、煙草銷售店以及流動的售貨車等,無論是哪種形式,隻要是公開的,公眾可以進入的場所就是公共場所。“擺放、陳列等,都屬於煙草廣告。”他談道,在很多控煙的國家,他們銷售煙草的地方隻有煙草名稱和價格目錄,煙草不陳列在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