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漠的中國人
動態
80年前,中國現代文學之父魯迅觀察到,在中國,當有人需要幫助時,周圍的同胞表現得竟如鐵石般冷漠。他寫道:“在中國,尤其是在都市裏,倘使路上有暴病倒地,或翻車摔傷的人,路人圍觀或甚至高興的人盡有,有肯伸手來扶助一下的人卻是極少的。”
如今,這種憂慮正成為民眾爭論的焦點,尤其是過去幾年發生的一係列悲劇,已把這一議題推到了漩渦中心。2011年,廣東省佛山市一個名叫王悅的幼童在一條繁忙的街道上被兩輛汽車相繼碾軋,但這兩輛車並沒有停下來。此後,18個人從她身邊默然走過,視而不見,直到拾荒者陳賢妹上前將她抱起,八天後,王悅搶救無效死亡。事件的發生過程被監控攝像頭捕捉,並最終被傳到網上,隨後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類似的事件也時常發生。同樣在2011年,河北省一位88歲的老人不小心跌倒路旁,在他的親屬趕到之前,他在街道上待了90分鍾也沒有路人幫助,導致他不幸去世。2012年,浙江省一個5歲男童被公共汽車碾過,傳到網上的視頻顯示,旁觀的人並未理會他懇求幫助的媽媽。
事實上,這樣可怕的事極少發生。然而這些事故在經由新聞報導後,掀起了關於現代中國人價值觀的激烈辯論。評論家指責說,這種冷漠現象是由於中國不惜一切代價追求經濟增長帶來價值觀扭曲,造成了道德真空。《中國日報》評論說,小悅悅事件象征著中國人道德水平的大衰退。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這貌似是自然現象。當然,中國每天都有無數好事發生,例如年輕的中國夫婦收養被遺棄在家門口的嬰兒,在政府的允許下撫養他們長大。
好人困境
有些人說,那些樂於幫助他人的熱心人在貪婪且訴訟不斷增多的中國社會中缺乏法律保護,常常因為樂於助人而被勒索陷害。2007年,法院判決一位名叫彭宇的市民賠付一位老太太超過4.5萬元,而事情經過就是這位老太太摔倒後,彭宇將其送去醫院,卻被反誣造成了這起事故。法官支持老太太的說法,給出的理由是: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醫院。
這類敲詐勒索案件盡管極少,但一旦發生,就會被大範圍報道。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的人類學家閻雲翔在一篇文章中說道,此類案件是“對社會信任、同情心和道德互惠原則的重大打擊”。2012年,中國的衛生部門在一本小冊子上對幫助他人者提出建議:不要急於提供幫助,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行動;這似乎是在“不鼓勵做好事”。“賠償金文化”更是給這場大討論火上澆油。在中國,受害者家庭通常都會(或者說都期望)得到經濟賠償。今年7月,兩個男孩因為沒能成功營救兩個溺水女孩,被要求每人賠償女孩的家人5萬元。閻雲翔稱之為“好人困境”:做好事要冒著惹上各種麻煩的風險。
深圳“好人法”
深圳這座南方城市往往走在時代前列,7月,它頒布實施了中國第一部“好人法”。這項法律旨在鼓勵公眾多行善事,更重要的是致力於保護行善者,使其免於不必要的法律糾紛。該法律規定,如果行善者沒能成功幫助別人,事後不用承擔任何後果。
誌願服務精神正日益深入人心,民眾紛紛在危難時刻伸出援助之手,這在年輕群體中體現得尤為明顯。2008年汶川地震後,有10萬誌願者從各地馳援,為災區提供誌願服務。除了誌願者,還有很多中國人要麼出於強烈的責任感,要麼是通過親戚、同鄉或同事的人際關係網參與到救災中。但是,關係網以外的很多人並不總是認為給陌生人提供幫助是他們的責任,不管這需求有多麼迫切。
這種心態自有其來源。毛澤東時代的苦難強化了普通中國人“隻求自保”的本能,摧毀了人們與各種社會組織(有時甚至是自己的家庭)之間的聯係。在處處充斥著政治迫害的時代,公開為別人的利益發聲或出頭,很可能會給自己帶來滅頂之災。這進一步驗證了倫敦經濟學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的人類學家查爾斯·斯塔福德(Charles Stafford)的觀點,他表示,為別人的利益冒險會給人造成持久的“焦慮”。
從農村到城市的大規模人口遷移進一步繃緊了社會網絡的神經,這些新移民的大量存在使得人們更不願意與陌生人接觸。但願,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國新興的城市階層最終可以彼此認同,更多地感受到來自陌生人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