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天下廚房(3 / 3)

當時,“藏屋敷”管理者的業務分別被稱做“藏元”和“掛屋”。“藏元”是指經營藏米業務者,“掛屋”是指經營米與銀錢兌換業務者。比起“藏元”,“掛屋”的業務又稍嫌複雜。他負責將藏米代賣並收取金錢,實際上就是將各藩大名運到大阪的米和物換成貨幣支付給大名,也可為大名的藏米作擔保,所以“掛屋”所從事的是金融銀行業務。實力的商人往往既從事“藏元”也經營“掛屋”,他們幾乎都是與幕府或各藩大名有著千絲萬縷聯係。通過保管這些貨物與米從事金融活動,他們向各藩大名放出貸款以攫取巨額的利潤。於是,這些原本屬於各藩領主的米,便成為大阪商人們用於金融交易、購買物資的工具。這些“掛屋”是大名家的“指定金融機構”,為各藩大名從事將地方產品變現銀兩,並以此供給江戶和本藩領地的生活消費,實質發揮著各藩財政中樞的作用。而他們所擁有的藏米及兌換貨幣的雙重管理權限,無疑為其積累巨額資本提供了相當多的便利條件。大島說,“你們今天見到的米會所的熱鬧,隻是一個表麵現象而已。”。

“好深的水!”榮一倒吸一口氣,問到“怎麼自始至終都不見實物?”

大島說,最初大米市場上的交易以實物交易為主,但存在許多不便。為了便於交易,各藩庫相繼發放產生了“大米券”,規定持大米券可以在30日內提取大米,但實際上再一些時間也可以。這樣大米券既能像銀子一樣儲存起來,又可以隨時出手變現,而且還促進了大米市場的流通。隨著大米券從發行到提貨時間的延長,米商對米價變動的風險增大。長此以往,勢必會導致米市交易萎縮。為了消除這種交易風險,大阪商人研究出了“買賣係商內”交易規則。具體做法是設立“建物米”,同行業者須交納一定的押金,就能進行一定期限內的期貨交易,在規定日期內付清買賣餘額。餘額結算開始是在當事者之間進行,隨著交易逐步頻繁,買賣雙方關係複雜化,就由專門結算機構承擔。這樣逐漸形成堂島米期貨市場。

榮一聽的著實入迷,常人眼中看似簡單的物物交換,競被演幻得如此深不可測,五彩紛呈。

三人邊吃邊聊,錫酒壺已獲燙了六下。大島不勝酒力,開始還慢條斯理,後來語速不勻了。榮一心想,大島這人不簡單。從學徒做起,在這圈子裏混了十多年,深諳此道。更感不負此行,長了見識。於是,益發殷勤地給二人敬酒。

小田想就此打住,榮一說且慢,我提一個人來,你一定要再喝一壺。小田問何許人也?榮一就說了來前惠十郎委托關照等等。小田拍著桌子說,澀澤君太有城府,怎麼不早告訴,我同惠十郎是莫逆之交,害我差點做出對不起朋友的事。於是喚再燙酒,一直喝到星光閃爍,把大島喝爬在桌麵上了。

榮一結了帳,兩人一起把大島扶回店,踏著月色,返回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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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