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培養孩子的合作精神,父母首先要給孩子一些思想準備,對家務勞動與家庭生活進行一些討論是必要的:關於孩子的年齡與做事的能力,關於大家生活在一起應相互幫助,關於每個人應負的責任;隨後便是列出家庭生活所包括的勞動項目等,這本身對孩子就是一個很好的教育,知道維持一個家庭的正常生活需要花費多少勞動,因而體會到父母的辛苦。
這樣的討論會在孩子們心中建立起家庭是一個生活團體的概念,每個人都要各司其職,相互幫助,才能生活圓滿。從項目單中要孩子們選出一些力所能及的願意承擔的內容,這樣做給了他們一個自我選擇的機會,並非忽視他們的意願,獨斷專行。當然,讓孩子自己進行選擇並不能保證他們一定能夠做到最好,其間會有反複,但因為這是他們的決定,在父母與孩子交談時就有合理的依據來要求他實踐自己的諾言。這樣做的時候,父母不是以長輩的威嚴來壓製,而是以團體頭目的身份來檢查隊員的工作,提醒他作為一個團體成員所需盡到的職責。談話的目的在於改善我們共同的生活環境,而非與個人為難。
第三,經常讓孩子參加家庭會議
對孩子來說,參加家庭會議是很有誘惑力的。他們會覺得新鮮、有趣、並因為與大人“平起平坐”的討論家庭大事而充滿自豪。
要使家庭會議達到預期目的,必須使家庭每位成員都有權提出問題,其他家庭成員有義務傾聽,然後共同討論,形成答案意見;切忌形成分配工作的會議,會議上應該大家共同製訂計劃和解決問題,若僅限於分配工作,孩子們就會興趣大減;每次會議的時間不宜過長,對於年幼的孩子,會議不要超過二三十分鍾;如果有誰違反會議的決定,不履行職責而給全家帶來麻煩,不要由其他家庭成員對造成的不利局麵加以挽回,應讓大家都來體會不履行責任的後果,這樣做可以有效地加強家庭成員間合作性和依存感,培養孩子的責任心。
如果孩子從小接觸的是父母給予的充分的鼓勵、關注和愛;看到的是父母在任何事情上給予的坦誠、理解、平等的態度和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的精神,當他走向學校、社會時,也必然以友善、坦誠、平等和尊重的態度來對待別人,同樣也會贏得別人的接納和尊重。
第四,訓練孩子的合作思維法
培養孩子的合作精神,包括教育他們懂得如何協調自己與他人的利益,使得整體活動得以進行,這裏並不要求他們放棄自己的要求,但要讓他們知道,要想使整個家庭生活的秩序不被打亂,每個家庭成員的生活要求都能夠在最大限度上得到滿足,需要每個人都向同一方向努力,學會考慮如何做才能使家庭整體的利益得到最好的保護。要使孩子所想的不僅僅是自己需要什麼,而是整個活動,整個家庭需要什麼。要訓練孩子的合作思維法,父母不能無限度地遷就孩子的願望,盡管有時這種願望本身是合理的,但滿足它卻意味著父母要作出過多的犧牲,更重要的是,應該保證孩子受鍛煉的機會。孩子們從小在家庭中學到的知識,培養的精神,都會滲透到他們的性格中去,而在長大後帶入社會。一個懂得合作精神的孩子會很快適應工作崗位的集體操作,並發揮積極作用;而不懂合作的孩子在生活中會遇到許多麻煩,產生更多的困難並且無所適從。
第五,讓孩子學習交往技巧和方式
禮貌、分享、談判、討論、遵守規則等,是構成合作的技巧和方式。守規則的孩子往往受同伴歡迎,父母可以通過培養孩子的交往技巧來幫助孩子實現合作。父母可以引導孩子考慮小夥伴的建議和意見,觀點不一致時,可以如何協商討論;遊戲時要遵守規劃,違反規則是錯誤的行為等。幫助孩子學習如何通過禮貌和易於被接受的方式提出要求和說服小夥伴進行合作等。另外,通過故事和影視節目中的合作引導兒童的思路,也是很有幫助的做法。
勇敢無畏、富有個性的人才有男子氣概
道格拉斯·麥克阿瑟於1903年畢業於西點。1917年8月,他被任命為美國霓虹第42師的上校參謀長,同師長威廉·A·曼一起率所部27000人登船開往法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