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當今的父母,對子女表現出的“享樂意識”,是放任不得的。麵對子女過高的物欲,應該有勇氣說:“孩子,這東西太貴了,咱們買不起!”讓孩子的幼小心靈產生震動,曉得這個世界上,還有不能滿足的欲望!甚至,做父母的還可以為子女創造一個能夠培養吃苦精神的外部環境。
當今的父母,一般都是從貧困中過來的,但也常以“時代不同了”為借口,不再用“吃苦”精神來激勵孩子。長此下去,一代人驕嬌成習,不思進取,那就可悲而危險了。
孩子自己能做的事,就讓他自己去做,千萬別替他去做。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
替孩子做他們能做的事,是對他們積極性的最大打擊,因為這樣會使他們失去實踐的機會,這樣也就等於在對他們說:“我不相信你的能力、勇氣。”
如此一來孩子會感到危險,不安全。安全感是建立在能夠用自己的能力去處理問題的基礎上的。如果孩子不自信,哪來安全感呢?
我們知道,孩子在感到不安和無能的時候,會本能地到父母那裏尋求慰藉,他們知道父母的愛會給自己以溫暖與支持。因此有些孩子一直依賴父母。
一些在此方麵有心理障礙的孩子,通常高度依賴別人。因為他們沒有自信,自己不能為自己創造心理上的滿足。為了支持自我,他們在思想、價值和行為上都依靠別人。他們按照父母或其他權威者的樣式思考和行動。由於他們精神世界的寄生性,當他們依賴的權威體係一旦坍塌,他們通常會陷入一種絕望而危險的境地。
有個孩子的父親去世了,他的母親倍加疼愛他。當孩子4歲時,母親還是整天喂他吃飯,給他穿衣穿鞋。當他長得再大一些的時候,他仍然不會自己吃飯,不會自己扣衣服上的紐扣,也不會穿鞋。而和他同齡的孩子這些事都做得很好,相比之下,他顯得手忙腳亂,而且很可憐。有人告訴他的母親,應該讓他學習自己去做這些事情,因為像他這麼大的孩子應該學會穿鞋戴帽。可是他的母親卻說:“我愛我的兒子,他現在是我的一切,我寧願為他做出更多的犧牲。”
這位好母親並不知道,她這樣做對孩子的成長是有害的。實際上,她對兒子的愛是對兒子的可憐。她認為她是一個好母親,她把自己的一切都貢獻給了孩子,卻不知道她的做法實際上是在告訴兒子:你是無能的,沒用的,不行的。這種超常或過分的愛引起的負效必然很多。
母親這樣的無私行為實際上是自私的,因為她忽略了兒子本身成長發展的需要。
等孩子長大之後,這位母親還是一如既往,不斷地替他做這做那。而孩子這也不會做,那也不願學,更使他感到自己不如別人,甚至認為自己是一個無能的人,沒有勇氣和同學們在一起。
這樣的孩子,將麵臨一個陌生的世界,毫無準備。
美國哈佛大學的學者威特倫曾花費40年時間追蹤觀察了256名波士頓少年的表現。結論是:從小愛勞動、能幹事的孩子成年後,比從小不愛勞動的孩子收入多5倍,失業少16倍,健康狀況也好得多,生活過得更美滿充實,因為勞動能使孩子獲得各種能力,感到自己對社會有用。
放開手腳:讓孩子自己去做
台灣神童王乃慶有擺弄錄音機的愛好,結果,弄壞了好幾台。有朋友勸其父母:“老王!你們並不是經濟環境很好的人家,像你這樣拿錄音機給他玩,兩三歲的孩子當然很快就會玩壞,你有多少錄音機讓他玩呢?”
王父馬上駁斥:“老張!我要改變你一個錯誤的觀念。我買一台錄音機是2100塊錢,他玩壞了三台,不過6000多塊錢,這6000多塊錢隻是有形的損失,可是王乃慶從機器上得到的無形的好處,我們卻無法估計。”
對王父的解釋,朋友當時還搖搖頭,表示不可理喻。
在尊重孩子的自由方麵,老王夫婦做得很徹底。他們為他買書,都是先征詢他的意見,說得更直接一點,其實給他買的書都是他自己挑的。老王夫婦從來不曾告訴孩子:
“王乃慶!這本書很好,你要看!”
“王乃慶!這本書對你很有幫助,你必須看!”
事實上,小孩對他自己選的書接受度都很高——可能高達80%,而對父母選給他看的書,接受度就差多了。老王夫婦曾經嚐試過一次,幫他買了一本書,結果他連看都不看。當然,這中間可能也有個體差異的因素存在,但不可否認的是,小孩子對自己喜歡的東西,熱情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