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體血液pH為7.35一7.45,乳汁pH為6.35—7.30。實驗證明,弱堿性藥物,如紅黴素、異煙肼等易於通過血漿乳汁屏障,用藥後乳汁中藥物濃度可與血漿相同,甚至高於血漿。相反,弱酸性藥物如青黴素、磺胺類等藥物,不易通過屏障,則乳汁中藥物濃度常低於血漿中濃度。
3.脂溶性程度
月W溶性強的藥物為非離子型,易於透過富於脂質的細胞,溶於母乳的脂肪中;脂溶性低藥物,即使是非離子型,也難以向乳汁中轉運。
4.藥物的離解度
離解度越低,乳汁中藥物濃度就越低。
5.藥物與母體血漿蛋白的結合能力
藥物與血漿蛋白結合後,難以通過細胞膜;隻有在母體血漿中處於遊離狀態的藥物才能進人乳汁。例如,抗血凝的苄丙酮青豆素不可能在乳汁中出現。
6.母體因素
乳汁中富含脂肪成分,有利於脂溶性藥物向乳汁轉運。當母體肝腎功能不全,對藥物解毒及排泄功能降低,藥物可在血中蓄積,如氨基糖苷類藥物在母血中濃度可因母體肝腎功能不全而顯著增高,因此乳汁轉運藥物量也相對增多。
7.給藥途徑
不同的給藥途徑,母血中藥物峰值出現時間大相徑庭。例如,抗生素類藥物,靜脈給藥後血中很快出現峰值,口服則因藥而異,常需60120分鍾後出現峰值,乳汁中峰值一般比血漿中晚出現30—120分鍾。其峰值一般不超過血漿中藥物峰值。乳汁中藥物代謝的速度慢於血漿。
(二)藥物在乳汁中的濃度
幾乎所有的藥物都能通過血漿乳汁屏障(由毛細血管、內皮一間質、基底膜、細胞膜、腺上皮細胞組成)轉運到乳汁,但其中的含量很少超過母親攝人量的1%—2%。不同的藥物在乳汁中的濃度差別較大。
(三)哺乳期用藥原則
(1)熟悉藥物的藥理學特性,避免濫用藥物;如確有醫學指征,應盡量避免應用哺乳期禁用和(或)慎用藥物,否則停止哺乳,以免危害嬰兒。
(2)哺乳期應用對嬰兒比較安全的藥物時,一般不需要中斷哺乳。可選擇在哺乳後立即服藥,盡可能延遲下一次哺乳時間,延長服藥至哺乳的間隔時間,避開血藥濃度的高峰期,以減輕乳汁中的藥物濃度。
(3)注意藥物在乳汁中的濃度,幾乎能通過胎盤的藥物均能通過乳腺進人乳汁,因此妊娠期不適宜用的藥物,哺乳期及新生兒期也不宜應用。
三、哺乳期避孕
生育間隔短於2年對母子健康均不利。做好產後避孕方法的指導、選擇及研究,對計劃生育和家庭健康保健有重要意義。
1.母乳喂養避孕是一種主要的自然避孕法
有研究結果顯示,產後不哺乳婦女一般在產後615周即行排卵,哺乳婦女平均產後33周月經複潮,36周恢複排卵。在產後6個月不完全哺乳的婦女排卵的危險率低於10,而完全哺乳的婦女排卵率降低至1.5。許多研究報告,哺乳閉經期間的妊娠率在10.以內。產後6個月內完全或幾乎完全母乳喂養的婦女妊娠率<2%。
哺乳閉經避孕機製主要是吸吮乳頭的刺激立即產生神經內分泌反射,引起釋放泌乳素(PRL)和內啡肽,抑製排卵所需的激素,從而抑製了卵巢排卵或黃體功能,起到避孕作用。此外,吸吮還引起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GnRH)的脈衝分泌方式改變,使GnRH分泌減少,也是卵巢功能受抑製的主要機製。吸吮刺激幾分鍾內即使PRL升高3050倍,吸吮停止則立即下降到間歇期水平。夜間哺乳的PRL水平比白天還要高出23倍。因此,每日堅持足夠的哺乳頻率和時間及夜間哺乳是維持高PRL哺乳閉經的必要條件。
然而,這種哺乳引起的高PRL水平,隨著哺乳期的延長而下降。性腺軸對吸吮的敏感性也隨時間的推移自發性下降,使哺乳閉經有一定排卵的危險性。有調查表明,首次月經恢複前已有33%排卵,但其中有41%的產婦有黃體缺陷,在平均哺乳40.3周的婦女中,仍繼續哺乳者50%有排卵。除時間因素影響外,幼兒補充副食尤其是用橡膠奶頭喂養,可降低母乳喂養時乳頭刺激強度,從而降低避孕效果。因此,哺乳閉經不是一個很可靠的長期避孕方法,尤其對於產後月經恢複時間早的部分哺乳者和非哺乳者,產後早期應采用安全期避孕和工具避孕。
2.哺乳期婦女可采用的避孕方法很多如使用避孕套、外用避孕藥、放置宮內節育器等。其中,放置宮內節育器是較常用的方法,一般順產後滿3個月、剖宮產後滿半年的哺乳期婦女,即可放置。這種避孕方法避孕效果好,放置一次可避孕數年,不影響性生活。當然它也有一些缺點,如必須由醫師放置,可引起腹痛、陰道不規則出血、月經過多、易導致炎症等。而且,放置後並非可以一勞永逸、高枕無憂。因為大多數節育器有規定的使用年限,到時必須更換。有的節育器會移位,有的節育器會在不知不覺中脫落。不注意以上問題,都可能導致意外妊娠。另外,宮內節育器有可能使宮外孕發生機會增多。所以,用這種方法避孕的婦女必須定期檢查,若出現不規則出血、白帶增多、月經延遲、腹痛等時,應盡早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