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國富論》看中國居民收入與消費(1 / 2)

從《國富論》看中國居民收入與消費

智庫

作者:付佳

摘 要:《國富論》在西方經濟世界有著不可撼動的重要地位,它對市場經濟發展了三十年的中國來說意義同樣深遠。麵對改革進入縱深階段,政府應該思考怎麼做才能讓國民富強,讓百姓活得更有尊嚴。本文主要對我國百姓工資目前出現的收入不公平、再分配不合理等問題,結合《國富論》中的經典思想,加以分析探討。

關鍵詞: 工資漲幅;分配公平;居民消費

一、勞動工資應有的公平呢

《國富論》認為勞動了同樣時間,應取得同樣的工資,這是自然競爭的結果。導致不同職業工資差距的原因隻有兩個方麵:一是勞動性質本身的原因;二是社會的原因(如:不公平的政策、不正常的競爭等)。可見,在勞動工資論中,斯密力圖宣傳的是工資平等,同工同酬。

然而,在當前的中國,雖然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功,人民的生活水平也相較之前有了極大提高。但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GDP增量的迅速攀升,特別是近20年以來,我國的居民收入分配不公引起的社會貧富差距越拉越大。改革開放三十年間,一直強調效率優先,在貧富差距愈來愈大的今天,我們不得不轉變經濟發展模式,把“公平”放在了深化改革的優先位置。

目前我國工資收入主要存在以下問題:首先,在同一工作崗位上,同工不同酬,例如:在各類經濟組織中雖然工作內容和工作量是一樣的,但隻要是農民工、臨時工、非正式工,工資都明顯低於正式工員工。其次,我國不同地區相同行業間、相同地區不同行業間、不同地區不同行業間、相同同行不同崗位間工資相差甚大。例如:我國東部沿海發達城市的國家壟斷行業高層管理者的工資最高,是西部欠發達農村的普通務農人員工資的28倍甚至更多。第三,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現象比比皆是,有些單位幹脆不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有些單位不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不按規定給工人繳納社會保險,隨意壓低、克扣工人工資,特別是拖欠農民工工資。

目前要增加居民收入,政府必須下狠心,一方麵在製度上進行深入改革,通過不斷完善稅收製度、規範收入分配方式,取締非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等。同時在初次分配時,提高勞動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保效率的同時也要兼顧公平。另一方麵,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在收入分配中的調節作用。再分配時,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嚴格規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經營行為,建立起覆蓋全社會的社會保障體係。

二、經濟發展為何沒讓錢包變鼓

《國富論》中,斯密論述了工資上騰與社會經濟發展程度的關係“然而,勞動工資上騰的誘因,不是國家的現實龐大,卻是國富的繼續增加。最高的勞動工資,不能發現於最富的國家,那隻能發現於最繁昌,換言之,最迅速趨於富裕的國家”根據以上斯密的理論,我們不難發現,中國改革開放的這三十年來,作為衡量經濟發展好壞的指標之一的GDP增幅不斷攀升,將中國經濟推向一片繁榮。如果按斯密的理論,改革中的中國便是那個“最趨近於富裕的國家”,然而中國普通居民的工資收入卻並沒有得到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