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內部控製審計研究(1 / 2)

我國內部控製審計研究

理論與實踐

作者:張永華

【摘要】我國內部控製審計的初級階段決定了目前我國內部控製的審計質量並不高。本文通過對審計要求影響因素的研究,力求目前找出內部控製質量審計中存在的不足,並提出從根本上提高內部控製審計質量的建議。

【關鍵詞】內部控製 審計質量 內部控製

一、內部控製審計概述

為了保證企業健康發展,股東、政府和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內部控製越來越關心,內部控製審計作為對內部控製的鑒證,直接影響利益相關者對企業內部控製的評價。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極其重視企事業單位內部控製的建設。2008年,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五部門聯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製基本規範》對內部控製做了如下的定義:“本規範所稱內部控製,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製目標的過程。內部控製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規範中還指出,控製環境、風險評估、控製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督為內部控製的五要素。

內部控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內部控製的作用的真正發揮離不開內部控製審計。安然事件之後,美國為了實現對企業的監管,要求企業對內部控製進行審計。我國《企業內部控製基本規範》也要求,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公司聘請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內部控製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本文采用《企業內部控製審計指引》中的定義:“內部控製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被審計單位委托,對被審計單位在特定基準日的內部控製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評價,並出具審計意見。”內部控製審計的範圍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範圍包括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製審計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製審計。狹義內部控製審計指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製審計。本文中內部控製審計的範圍為狹義的。內部控製審計主要圍繞內部控製五要素進行,采用談話詢問、審查書麵資料、實地觀察和檢查、重做驗證等方法進行審計。

二、審計質量

廣義的審計質量包括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報告質量兩方麵的含義。審計質量與一般產品的不同之處在於,它不僅影響客戶而且影響利益相關者。審計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對利益相關者的保護程度。國內外學者已經對審計質量影響因素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筆者對之前學者們提高的影響因素總結出來。

(一)主體因素

主體因素是審計質量最主要的決定因素,決定著具體項目的審計質量。通常情況下,事務所的規模越大,聲譽越好,審計質量就越高,而無限責任形式的會計師事務所一般比有限責任製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要高。注冊會計師是審計行為最後的執行者,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工作經驗、風險意識、職業道德和在項目上花的審計時間都會對審計質量產生影響。一般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越強、工作經驗越豐富、風險意識越高、職業道德素養越高、在項目的審計上花費時間越多審計質量就越高。

(二)客體因素

客體因素即為被審計單位自身的因素。被審計單位的規模越大,相應的收費越高,出具審計報告時,受到被審計單位施壓的可能性就越大,可能對審計質量造成一定影響。被審計公司治理結構越合理,審計質量越高。

(三)環境因素

環境因素對審計質量的影響是整體層麵的,決定著這個環境內的審計質量。法律風險、審計準則、內在需求、市場結構和審計收費都在一定上影響著整個審計行業的審計質量。

三、我國內部控製審計存在的不足

我國內部控製審計剛開始實施,而內部控製審計相關規定更多的是參照國外經驗製定,內部控製審計處於初建階段必定會存在很多不足,這些不足歸根結底是由審計質量影響因素決定的。結合審計質量影響因素,將不足總結目前我國內部控製中的不足總結如下:

(一)事務所在安排內部審計流程、標準和流程的不完整,審計人員的經驗不足

我們本土的會計師事務所在2008年出台的規範中提出上市公司,大眾型非上市公司需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內部控製審計後,才陸續開始接手內部控製審計,內部控製審計作為一種新的鑒證業務,事務所和審計人員並沒能立即設計出針對內部控製的流程、標準等,相關的事務所和審計人員在經驗積累方麵也不足的。為了提高內部審計的質量,會計師事務所需要根據相關規定和已有經驗的合理設計高效的內部控製審計流程。審計人員的經驗直接影響著其可勝任能力,影響內部控製審計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