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招“繞開”限購令(1 / 1)

品味

作者:張昊

老常身邊的很多朋友都是利用“全權委托”的方式購置了第二套、第三套住房,這也是目前最為成熟的“無限”購房渠道。

自從深圳頒布了限購令,老常正在籌劃的購房計劃就落了空。

老常是一位在深圳經營電子產品的小老板,幾年前開始投資房地產。目前老常自住一套、投資一套,小有積蓄的他還想再購置一套住房。就在這個時候,深圳出台了限購令,已經購置住房、沒有深圳戶籍、又沒有社保記錄的老常被納入了限購範圍。不過,房地產中介和身邊的朋友告訴老常,限購令下買房並不是一點機會都沒有,還為他支了幾招“逃過”限購令。

第一招:全權委托

老常身邊的很多朋友都是利用“全權委托”的方式購置了第二套、第三套住房,這也是目前最為成熟的“無限”購房渠道。

“全權委托”,簡而言之就是打算買房的A利用不打算買房的B的身份買房,之後A和B到公證處進行全權公證,將房產相關的全部權利全權委托給A,A就成了住房的實際控製者。“我身邊多數買房的朋友都是用這種渠道買的房。”老常對記者說:“目前各限購城市公證處的最火爆業務就是進行各種‘全權公證’。”

全權委托的“好處”是可以從銀行拿到貸款,並且還能享有首套貸款折扣。不過首套住房貸款並不是各個商業銀行最感興趣的業務,對購房人的資信審查也會比較嚴,替人買房的B能否通過貸款審核是整個過程中難度最大的環節。“房產中介會幫你搞定。”老常的朋友對他講。

第二招:以房“抵債”

老常的一個朋友用打官司的辦法完全繞過了限購令。

老常朋友的操作如下:賣家和買家虛構一份債務協定,之後買方持此份協定起訴賣方,賣方再申請將房產變為抵債資產,買家通過行使債權的方式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這一方式不僅繞過了限購令,連二手房的交易成本都省去了。深圳即將實行的二手房按評估價繳納稅款的規定也不適用於這種受讓抵押物的情況。

將房產變為抵押物過戶的方式雖然逃過了限購規定,但是還是要支付一定的訴訟成本,包括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等,將占到抵押物價值的3%左右。同時法院也會對這種行為進行鑒別,倘若露陷,不但房產過戶失敗,還白白損失了訴訟的費用。

第三招:中介包辦

在老常了解的過程中,一位中介從業人員向他介紹,隻要老常願意出3萬到5萬元的“手續費”,他們可以嚐試為老常辦理房產過戶。“今年我們已經操作了5起這樣的交易,其中有3起辦成功了,不成功不收費。”中介人員向老常介紹說。不過,這位中介人員並沒有保證可以幫助老常辦理貸款。如果老常不要求過戶,房產中介還是推薦老常采用上述提到的“全權委托”方式。

至於老常交納的“手續費”去向何處,具體程序如何操作,這位中介人士一概語焉不詳,隻是說可以用來“打通關節”。

這三招辦法看上去各有特點,但老常心裏還是有點不放心,他隨後谘詢了一位相關領域的律師。這位律師表示,不管是全權委托還是受讓抵押物,交易雙方私下簽訂的合同都不受法律承認,屬於惡意串通,賣方有錢房兩空的風險。而房產中介包辦的方式更是直接觸犯現有法規規定,不但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還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