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摩擦係數官司”的啟示(1 / 1)

亂彈

作者:劉秀品

“摩擦係數官司”之所以給人啟示,源於這場官司能小中見大。

那說的是,家住重慶市涪陵區黎明北路61歲的但大爺,這天上午10時冒著小雨上街散步,走到涪陵區中心醫院車站對麵的一家藥房外時,突然腳下一滑,重重地摔在人行道上,很久才站起來。後經醫院檢查,認定他左上肢橈骨骨折,花掉醫藥費7300多元。出院後經司法鑒定,傷殘程度為10級傷殘。由此,但大爺將重慶市涪陵區市政園林管理局和涪陵區市政工程管理處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藥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4萬餘元。法官查看現場後認為:但大爺在有坡度的人行道上行走時,不注意安全,是導致自己滑倒的主要原因,涪陵區市政工程管理處管理的該處的地麵磚有摩擦係數小的瑕疵,存在過錯。法院由此認定但大爺應為自己的意外受傷承擔80%的責任,涪陵區市政工程管理處承擔20%的責任。但大爺滑倒處的人行道與涪陵區市政園林管理局無關,故不擔責。但大爺實際損失為2.7萬餘元,由涪陵區市政工程管理處賠償但大爺5405.73元,其餘損失由但大爺自行承擔。

這場“摩擦係數官司”雖然不大,可對人啟示多多。

啟示之一:公民要敢於為自己維權。本來但大爺是自己沒注意安全摔倒的,沒人推沒人拉,可他認為自己的摔倒是因為街道路麵太滑,政府有關部門應該對自己的摔倒負責任,就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把政府有關部門推上了被告席。法製社會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公民隨時都能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不管自己的權利是被某個自然人還是被某個團體所侵害。恩格斯說:隻有無能的人民才會產生愚蠢的政府。公民依法向政府“討說法”,不僅避免了自己吃“啞巴虧”,也有利於對政府工作進行有力的監督,推動政府機關盡職盡責,把工作做得更完美,早日走出“愚蠢政府”的泥淖。

啟示之二:法官為公民維權大有作為。說實話,在一般人的眼裏,但大爺自己不注意安全摔傷了,還把兩個政府機關告上法院,很容易給人一種“無理取鬧”的印象,可涪陵區法院的法官在接到但大爺的訴狀後,沒有隨便給但大爺扣頂“刁民”的帽子,搞“官官相護”,而是認真審理,還到現場查看,分清了責任主次,依法作出但大爺對摔傷負主要責任,涪陵區市政工程管理處負次要責任,但大爺滑倒處的人行道與涪陵區市政園林管理局無關不承擔責任的公正裁決。隻有對公民負責任的人民法官,才可能公正判決這樣一場“摩擦係數”的官司。人民法院的如此判決合法合理,連我這個局外人都心服口服。

啟示之三:政府機關要為自己工作中的瑕疵負責。如果要推卸責任的話,涪陵區市政工程管理處也可以狡辯:雖然地麵磚有“摩擦係數小”的瑕疵,為什麼別人沒有摔倒,你但大爺摔倒了,要我們負責?可從報道那件事的新聞看,涪陵區市政工程管理處並沒有為自己工作中的“瑕疵”辯解,“願打認罰”。一個政府機關能如此對待“摩擦係數官司”是明智的。身為政府機關,就應該把工作做得不留瑕疵,既然有瑕疵,說明盡責不夠,就得承擔責任。通過“摩擦係數”這場官司,吸取教訓,舉一反三,使政府機關把工作做得好上加好,讓人民群眾不遭意外傷害,生活更安全。

“摩擦係數官司”小中見大,透露出一個積極的信號:責任政府對公民的安危永遠承擔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一個政府機關因工作中存在“摩擦係數小”這樣的“瑕疵”還“吃不了兜著走”,今後,類似於“摩擦係數”這樣的官司少得了麼?那些因失職、瀆職造成比“摩擦係數小”嚴重得多的重大失誤,肯定將是法網難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