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法律語詞中“權力”“權利”“權益”的彝譯名(1 / 1)

淺析法律語詞中“權力”“權利”“權益”的彝譯名

理論研究

作者:瓦其金強

[摘要]:主要通過對“權力”、“權利”、“權益”三個法律語詞彝譯存在的問題進行簡單的概述,並結合對這三個語詞含義的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專一、統一的彝譯名。

[關鍵詞]:權力 權利 權益 法律術語 彝譯

一、引言

法律翻譯好比是一座在我國社會主義製度下的各少數民族群眾通向了解法律文化並運用法律的橋梁,也是民族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法律翻譯領域中最難並起著關鍵性作用的是法律語詞翻譯。因為法律語詞與全民通用語相比更能充分體現獨特的法律體係,同時法律語詞具有語義的單一性,也就是說“一個固定的語詞,無論其義項多寡,都不應當影響和抵消法學專門涵義的獨立性”。在兩種不同的語言及文化間找到在法學涵義上與之相對等且單義的詞,是比較難的。這樣以來,筆者認為對法律語詞翻譯的探討意義之重要性,但是,筆者的水平有限,隻能在眾多語詞中選取“權力”、“權利”、“權益”三個詞來拋磚引玉。

二、“權力”“權利”“權益”彝譯存在的問題

三、“權力”“權利”“權益”的含義及彝譯名

(一)權力

(二)權利與權益

盡管漢彝語同屬一語係,兩個民族之間的文化環境及文化習俗也有比較多的相似之處,隨之兩個民族語言裏功能相等或相似的語詞也就比較多,但是在法律翻譯中使用同一語詞去譯不同的源語詞是不可取的,這在法律翻譯中是一個忌禁。因為,法律文本具有嚴肅性、莊重性等特點,法律語詞又是法律文本的“中心軸”,為了體現文本特點,循環使用同一語詞表達同一概念是立法和法律翻譯作中一貫使用的風格;另一方麵可以避免產生歧義導致執法、司法難等問題的出現。

四、結語

法律翻譯不像翻譯文學作品、新聞報道一樣用同義詞或者相近的義詞來表達相同的概念或者思想來豐富譯品的語言來提高譯品的可讀性以致吸引讀者,而需要的是“精確度”。我們認為翻譯出“精確度”高、質量過硬,沒有歧義的彝譯文,最重要的是在翻譯法律語詞時一定要翻譯出精確、專一、統一的彝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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