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問題少年”的問題(1 / 3)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家長在子女身上傾注數不盡的關愛;孩子,是民族的希望,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在他們身上傳承發揚。因此,孩子違法犯罪,出了問題,無疑更讓人痛心。然而不可回避的是,社會上“問題少年”的數量一直呈增長趨勢。近年來,青少年拉幫結夥,進行違法犯罪的情況日趨突出,有的帶有封建幫會色彩,甚至成為無惡不作、危害一方的黑惡勢力。那麼,這些“問題少年”哪裏出了問題,根源是什麼?如何挽救他們呢?

一、年僅17歲的“黑幫老大”

2003年10月19日,四川成都一名13歲的初中學生來到派出所報案稱,他在上學途中被8名學生模樣的人搶劫了。

報案的初中學生告訴民警,上午7點,他路過成都市新華公園後門某車站前時,自行車突然被一個10多歲的小夥子拉住,隨後又圍上來4男3女,強行將他帶到附近某汽車停車場。在一個無人角落,幾個人二話不說扯起他的衣服一頓暴打,另外兩人則蹲在地上翻他的書包。當他們拿走一部複讀機、一塊巧克力以及10元錢後,幾個人才放了他,並騎上他的自行車揚長而去,臨走前還派出一名“保鏢”跟著他走了一段路,目的是看著他,不準他報警。

派出所民警接到報案後,經過初步分析:認定搶劫的那幾人係多次犯罪,從案發時間看,他們一定習慣了夜生活,對附近環境非常熟悉。據此,辦案幹警帶著這名13歲的報案人,在附近娛樂場所展開拉網清查。

第二天淩晨2點,在市內“狂歡歌城”的包間內,警方將涉案的李飛、張青、王正(均化名)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獲,他們的年齡均在15至17歲之間。審訊中,幾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們還分別交待出以前曾共同作案的另11名未成年人同夥。

經查,僅在被抓獲前的18日到19日兩天內,他們曾先後交叉搶劫作案7次。這20名涉案未成年人年齡均在13至17歲間,從2003年8月至11月間他們共交叉夥同作案20起,搶劫24人。被害人幾乎都為在校初中生,作案時間多選在學生或上學放學途中。其基本手段為:攔下學生自行車,采用毆打或持刀威脅等手段搜刮財物。數額最大一起搶得320元,最少一次僅2.6元。其搶劫財物從自行車、牛仔褲到外套、巧克力無所不有。

經查,這20名涉案嫌疑人大部分還是在校學生,在第一次抓獲9人後,根據交待,警方又在學校教室和網吧、歌廳等處將其餘等人陸續抓獲,其中一人被捕時還正在作案中。

據了解,該團夥的組成大多由在校學生間相互介紹,平時他們都是屢次曠課被家長和老師視為“沒法管、不想管”的“問題學生”。其中,團夥的“老大”名叫李飛,今年隻有17歲,是這一團夥的“黑幫老大”,2003年10月才因搶劫罪最被成都市錦江區法院判刑,2004年初才被取保候審放出來。在所有的20多起搶劫案件中,僅他一人或協同參與的就多達9起。

在對被害人的審查中發現,在被搶劫的24名學生中最小的年僅12歲,除一名大學生外全部都是在校初中生。

就全國範圍來說,這樣的例子真是不勝枚舉,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昭示著我們教育中的某些環節出了嚴重的問題。

青少年犯罪,父母是第一責任人。本案中,不少孩子的父母都表示,對孩子是無可奈何,沒法管。他們中有的是單親家庭,有的是父母做生意,很少有時間關心孩子在外麵接觸些什麼朋友。這就直接導致孩子走向犯罪。

同樣,在學校方麵,老師對這些“問題學生”放縱不管,聽之任之,也存在著縱容的作用。學生曠課,老師以為是請假,家長又以為孩子在校讀書,這就造成了管理上的疏漏,給了他們犯罪的機會。

此外,隻有17歲的李飛的“數次犯罪”也說明了我們社會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未成年人的取保候審,應當存在於嚴厲的社會監管之下。李飛被保出來一個月,就繼續實施犯罪,還當上了黑幫老大,他的教訓值得每一個教育者深思。

二、讓人憂慮的“問題少年”

2002年發生在北京的“藍極速”網吧縱火案,失去家人照料的少年張某、宋某讓25個人失去了寶貴的生命。他們的犯罪行為,不僅對受難者,對自己,還是對社會都造成了巨大的傷害。事後,據北京市有關部門調查,在北京失學並失去家庭關愛,肆意妄為的未成年人近3000人。

2004年在長春發生的“3·23”惡性搶劫殺人案中,5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有4名未成年人;2004年8月某公安機關破獲的一起12名青少年輪奸15歲少女案件,其中9人為18歲以下未成年人。雲南大學學生馬加爵殺害4名同學後,亡命天涯,最終在海南三亞被抓獲,此案更是震驚了全國。

青少年違法犯罪讓人心痛,那麼是什麼讓他們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呢?專家對他們的犯罪原因做了以下分析:

1.重“哥們兒”義氣

一些青少年從武俠小說、影視裏,感染了“江湖義氣”,遇到“不平”之事,拔刀或揮拳相助,逞自己的“義氣”。有一個中學生,他同班同學與鄰班同學吵架。他為了“義氣”,找來一把菜刀,把鄰班的同學砍死了,自己走上故意殺人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嚴厲製裁。

2.為發泄心中的“怨恨”

有一個初中的學生,平時愛打架,學習成績差,受到學校的行政處分。他認為是班主任故意跟他過不去。有一天傍晚,他闖到班主任宿舍,用水果刀把班主任刺成重傷,構成了故意傷害罪。

3.互相感染,結夥作案

有一團夥主要成員由四個雙差生和輟學少年組成,他們經常以交朋友談戀愛、結拜“兄妹”或“姐弟”為由,在女生中有意傳散淫穢手抄本,誘騙女生上鉤,進行誘奸或強奸,對不願就範的女生則結夥半路攔截威脅甚至毆打。

4.享樂型的違法犯罪

一些青少年講究吃喝、打扮、喝酒、抽煙。玩遊戲機,泡網吧,一次要泡幾個小時。一天要玩幾次。盲目的高消費,必然要產生經濟上的拮據,高消費欲望得不到滿足,就可能產生偷和搶的念頭。

5.拉幫結派

一些學校出現“十三太保”“十八羅漢”“四大金剛”等組織已不是新鮮的事,這些幫派已成為“校園惡魔”。

青少年犯罪的反複性較大,且犯罪類型有擴展趨勢。全國未成年人犯罪罪名由1998年的98個發展到2003年的120個,增幅達22%。我國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正麵臨著越來越大的壓力。公安部門估計,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仍將十分突出。從近兩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數字情況看,雖然青少年作案人員總數有所下降,但在所有犯罪作案人員總數中所占比例卻居高不下。這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麵:

一是犯罪人數持續增長。據統計,2001年至2003年全國法院共判處未成年人罪犯16萬人,年均遞增9.5%,與1997至1999年未成年人罪犯總數10萬人相比,上升了60%。

二是占罪犯總數的比率升高。全國法院判處的刑事罪犯中,未成年人罪犯所占比率由1998年的6.4%上升到2003年的7.9%,而且犯罪的“盲目性、衝動性、暴力性、模仿性、偶發性”突出。

從近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特點分析,一是違法犯罪的類型相對集中。主要是盜竊、搶劫、傷害、綁架、敲詐勒索、吸毒販毒等,尤其是盜竊犯罪數量最多。二是暴力性犯罪增多。有的犯罪分子光天化日之下,持槍持械搶劫、強奸、綁架、殺人,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極大。三是團夥犯罪有所發展。

就全國範圍來說,一些地方的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問題仍然較為突出,有的學校及周邊治安混亂問題整治後反彈嚴重,一些難點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長效工作機製仍未建立。特別是學校及周邊刑事案件發案率較高,針對師生的敲詐勒索、搶劫、傷害等侵害人身財產權利的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

另外,未成年人進入網吧的現象仍較為突出,因網吧而引發的青少年學生被害的案件有所增加。部分學校對安全保衛工作不夠重視,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的一些措施沒有真正落實,一些高校校園內的不安定事端增多。這些都成為在校學生中深刻的記憶。

三、走上歧途的四種成因

“問題少年”是怎麼走向岐途的呢?大概有如下4種成因:

1.家庭教育的誤區

家庭結構殘缺,使孩子的成長環境先天不良,是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第一誘因。一些家長教育方法不當也將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2.學校教育的失誤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還有許多學校沒有實現從“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根本轉變,不少學校的教育和管理還存在著嚴重問題,在辦學方向、治學方法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一是片麵追求升學率。學校、班級三、六、九等的劃分,被劃為“另類”的學生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極大傷害,破罐子破摔,有的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二是重智育、輕德育的現象依然存在。有的學校隻重視智育,不重視德育教育和法製教育,造成不少學生思想品德“滑坡”,有的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三是缺乏對後進生和差生的關懷和幫助,多有批評少有鼓勵,有的學校和老師甚至對這部分學生采取“放任”式教育,導致部分學生自暴自棄,厭學、逃學、輟學,過早地流入社會。

3.社會環境的汙染

隨著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在社會上蔓延,渲染色情、凶殺、暴力的書刊、音像製品充斥文化市場,黃、賭、毒、封建迷信等社會醜惡現象屢禁不止,嚴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體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誌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墮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另外,遍布中小學校周圍的遊戲廳、台球廳等更是誘發青少年犯罪的溫床。

4.自身素質的不足

隨著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改善,一些青少年身體生理發育出現早熟現象,而其心理發展滯後,他們缺乏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自我約束能力差,又缺乏一定的辨別是非能力,極易受社會不良現象的影響而誤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