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民辦教育的地位與發展(3 / 3)

在各方利益發生衝突時,隻有在“最大限度滿足家庭和學生(消費者)利益”的立場上,利益各方才有妥協的空間。

2.市場開放

通過市場配置教育資源是民辦教育的基本製度環境,因此,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級政府在教育服務市場上的各種名目繁多的行政性壟斷和準入限製就成為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最重要的製度建設。

在教育市場開放的問題上,我們應反對兩種流行的觀點。一種流行觀點認為教育服務市場隻能有限開放,否則將導致市場秩序混亂,這種觀點稱之為“有限開放論”;另一種同樣流行的觀點認為需要適當提高教育服務市場的準入門檻,以免魚龍混雜,也將導致市場秩序混亂,我們稱之為“準入管製論”。第一種觀點的信奉者以政府部門為主,但受到民辦學校的強烈反對,比如在招生市場的準入問題上政府和民辦學校之間就存在尖銳的立場衝突。政府部門反對市場充分開放的公開理由是擔心市場競爭的加劇使家庭和學生更有可能受虛假信息的傷害,實際上更深層的原因在於管理本位的地方保護主義作祟。

第二種觀點在受到政府部門支持的同時,往往還受到民辦學校的支持,甚至那些教育服務市場的潛在進入者也成為這種觀點的同盟軍,這種貌合神離的統一戰線雖然在表麵上都打著保護消費者利益的旗幟,但實際上都是出於謀取壟斷利益。

反對以上兩種觀點並不需要進行太複雜的分析和論證,隻要我們承認“消費者是自身利益最明智的裁判者”這個市場經濟最重要的價值判斷,那麼,一切阻礙市場開放的製度安排和政策設計都必然會因為妨礙了消費者自由意誌的表達而產生損害消費者利益的結果。因此,除非我們有足夠充分的理由限製市場開放,否則,我們不但在對內開放時要盡量消除行政壁壘,就是在對外開放時也應該有更加積極的態度。

市場開放不但是社會長期發展過程中保護消費者利益最有效的製度安排,而且對於實現政府的短期政策目標來說也是最有效率的製度環境和製度安排,這一判斷已經在全球範圍內得到證實,也是中國改革開放20餘年在經濟領域發生的基本事實,因此,在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時堅持市場開放的基本立場是符合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最根本利益的,當然更是有利於受教育者現實利益的。

因此,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應該繼續堅持“以民為本”、“市場開放”的基本立場才符合全社會的根本利益,有關各方也隻有回到這一立場上來才有對話的基礎。

四、如何促進民辦教育發展

在世界範圍內,大多數國家都是民辦教育(私立教育,或叫非政府辦學)與公辦教育並存,這也是目前“國家辦學為主體,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共同發展”觀點的現實依據。但存在並不一定合理,更不能成為其拒絕變化的有效理由,就像奴隸製度、專製政府、自然經濟這些也都曾經是世界範圍內的普遍現實,現在卻已經基本成為人類曆史的陳跡。因此,在現實的政策設計需要充分考慮其可行性約束的同時,不要輕易排斥更深刻製度變遷的可能性依然是非常重要的。

中國民辦教育發展的現實以及在此基礎上對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製度優勢的比較,使我們無法拒絕以下的判斷:

第一,在基本普及義務教育之後,民辦教育比公辦教育更符合社會發展的方向,因此,普遍的“教育民營”應該積極推進,即除特殊領域外,將全部公辦學校交由公民個人和非政府組織經營,充分發揮市場在教育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

第二,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最根本的理由是:它為真實地擴張個人自由全麵進入教育領域提供了一個能夠持續進步的基本製度框架;

第三,“以民為本”和“市場開放”是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基本立場和現實策略。

民辦教育是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以來在教育領域最重要的製度創新,由此形成的製度績效正在被不斷釋放出來,而它對中國教育發展最重要的貢獻——揭示了全麵實施“教育民營”的可能性——目前還沒有被人們充分認識,盡管如此,民辦教育擴張個人教育自由的製度特征,使我們對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合理性抱有堅定的信念,也使我們對“教育民營”的持續推進抱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