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道德需要常識

直麵現實

作者:令狐補充

文明社會,人心向善,故而但凡心智健全具備常識的人,均擁有一定的道德直覺。這個說法在本屆兩會中就有例證湧現。3月5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小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她的提案包括了新能源、節能減排、道德建設等內容,這些提案的具體內容報道不詳,但其中一句“我覺得應該給每個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檔案,以此來約束大家,每個人都要‘知恥’”則立即激起了熱議,充分展現了公眾的道德敏感性,以及格外關心和重視涉及道德的話題。

雖然,在不了解李小琳委員有關建立道德檔案的提案的全部內容之前,就加以評判,難免有草率和片麵之嫌,但是,這句話中,無論是要人人“知恥”,還是建議給每個公民都建立道德檔案,都言之鑿鑿,字句清楚,並無歧義。而且具體務實,故而無論是她的提案意圖,還是她對道德的認識、態度以及立場、主張,卻不難根據常識予以理解、把握並加以評論。

有感於物欲橫流、世風日下、道德滑坡,從而呼籲社會道德重建,是一種社會責任感的體現,這種責任感放在任何一個公民身上都無疑值得鼓勵,更遑論理當代表民意肩負參政議政責任的政協委員。但是同樣毋庸置疑的是,委員的提案無論是基於自身的道德熱情,還是針對公共道德的熱情,均隱含著一個不言自明的前提,那就是提案人應該具備一些基本的道德常識。顯而易見,李小琳委員建立道德檔案之說。一經報道即招致廣泛批評,並非有人否認社會需要道德建設,而是由於她對道德的概念、功能和生成機製等諸方麵缺乏了解,針對社會道德疾患的診斷雖然正確,開出的藥方卻錯得離譜。一個道德感充盈的建議就此陷入了違背常識、難以自圓其說的困境。

什麼是道德?其生成機製和功能如何?是社會道德建設必須了解的基本問題。

常識認為,道德是一種意識形態,是特定社會衡量善惡是非的規範和準則。這種規範和準則,是在相應的生產力、生產關係和生活形態之下自然生成。道德推行於社會,具有認識、教化、調節、導向等功能。道德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和維護人的權利,實現人類群體和個體的利益最大化。

通常一個社會有著公認的道德規範,但與法律的統一和嚴格不同,道德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領域存在著顯著的差異,而道德的這種多元化,正是現代文明推崇社會和諧,各階層和不同群體共存共榮的必要條件。

逐條對照以上常識,即可得出如下結論:為每一位公民建立道德檔案,有悖常理,無依據,不可行。

首先,這違背了道德由社會自然生成的規律。具體而言,道德本有淩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性,那麼,如果以約束公民為目的而建立道德檔案。是否要通過立法?如果通過立法,那麼成果顯然是法律條文而非道德準則,有悖道德檔案初衷。反之,如果不立法而通過行政權力推行,則無疑屬於濫用權力的違法行為。其次,道德還有私德和公德之分,並有多元化的特點,私德靠自律,不同的人具有不同標準。公德則由社會公序良俗規範。

比如說,官員清正廉潔、記者客觀中立、商人信守合同,同時與道德和法律有關,那麼一旦出現問題,究竟應該以法律為準繩,還是靠道德下判斷?而針對日常行為的道德判斷,往往因人而異千差萬別。

一個現成的例子是,有網友考證,李小琳委員本次參加兩會身著的世界名牌,價值高達萬元以上。那麼,樸素節儉或者奢侈靡費是否可以納入道德考量的範圍?其中的道德含量如何測量,誰有權就此得出道德高下乃至缺德的結論?從更廣闊且關涉世道人心的層麵看,相較於貧困地區學童的缺衣少暖,這樣的著裝是否違背道德或者良知,可否加以記載且納入個人道德檔案?

由此可見,為每一個公民建立道德檔案的建議,相對於長期運用而目前已經不敷使用的倡導、教化等道德推廣措施,也是一種嚴重的倒退,或許有束縛和控製之功,但絕不會有讓人知恥之效,更不可能阻止道德滑坡而有益於道德建設。

事實上,綜觀古今中外,社會道德水準的提升以及公序良俗的形成,無不是立足於民主與法製,限製特權、尊重人權、保障民生,從而在最大限度實現全社會的公平正義的基礎上才能得以實現。

【倪早菊薦自《時代周報》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