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雜七雜八
作者:馮景元
浮世,就是做事。事如芳草,人似浮雲,人活一世,就是做事來的。
幹什麼都叫做事。生活一件事接一件事,家事國事公事私事大事小事馬前事馬後事,人勤於事,也人浮於事,沒有沒事的。正事閑事雜事,連家務勞動掃、買、洗、涮,統歸包攏也叫事。
安靜,是少點事。平安無事,不等於沒事,是說沒了糟心事。
街頭有問,一天到晚怎麼總事事的?對啦,無所事事,人就完了。
社會性的戲謔稱謂,馬泊六,二百五,三八,現時流行的“二”,都是就“甚事”或“不懂事”、“不識事”說的。
人小,長大的標誌,是“懂事”。兒女在父母眼裏,一旦被稱“會做事”了,就算邁入成人階。老邁,七八十,還能做點事,是活得可以,沒廢物。青、壯年身完氣足,步入社會,成天忙搭兒不著家,叫外頭有事幹。
人到了事字後麵跟著業,成了有目標的事業,後麵跟著情,做事講始終,變成事情的時候,人就有了成色和分量,到了詩說的“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的段位了。而一旦被異性吸引,發生戀事私情,或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有了不當說的事,就叫出了故事。一旦有了故事,就有了吸引,有了可“回”的味道,人就是這麼回事。所謂小說,就是人和事件的組合,離了事,幹巴巴的,無說。
社會時興的辦事,私下叫上床,在外,是一種能力,也是一種風格。
政府講為人民服務的時候,人叫辦事員,街叫辦事處,機構叫辦事機構,聽著很親熱。後來擺高稱大,從上到下一律掛在“公”上,都成公司,都叫辦公時,就俱營“私”,不辦事了。
【阿紫薦自《假日100天》2012年3月30日/何影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