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心理學角度講,在心理機製的影響下,每個具體的個體欣賞音樂時,都把音樂作為第一次翻譯在腦中呈現圖形。在日常交流活動(語言評論)中,會把腦中形成的圖像做第二次翻譯,通過語言的形式達到溝通的目的。音樂作品是作曲家抒發和表現情感的最佳手段,因為它具有時空性、象征性、變換性和自律性。作曲家在創作作品中以客觀的生活經驗為基礎,以平時積累和儲存於大腦中的表象為材料,以圍繞一定主題意向構思出一定的藝術意象為目標,進而借助分析、修改、誇張、強調、虛構和想象等手法,對表象材料進行選取、改造、加工和美化等藝術處理,最終在意識中勾畫並創造出嶄新和成熟的藝術胎兒——藝術意象。為能讓大眾理解作曲家的心境與情感體驗,他們通過音樂的運動形態來轉換。為了更好地進行溝通與交流,把握藝術家的審美情趣和風格,需借助一些形象生動的、比喻性的語言來表現。對於意象的文學性的描述,在日常交流活動中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個音樂評論家、理論家都是如此。漢斯立克認為音樂的美並不需要依附外在,樂音之間“協調和對抗、追逐和遇合、飛躍和消逝”能讓我們感到愉悅。其實已經接近於一種意象的描寫。在音樂教育上更是如此。在日常音樂活動中,為了更好地構建文化交流,達到教學上的效果,需借助於修辭性的語言將內心的感受也就是“意”的成分表達出來。缺乏語言的表述,教學質量便會大打折扣。由此看來,音樂意象的研究是重要且必要的。由於我們每個人生活經曆和藝術經驗的不同,在內心中構建的形象並不會完全相同。用語言來進行溝通,所描述出來的同一本源的意象並不是精確一致的(因為個體的語言能力把握、用詞的程度存在差異),但大致趨同。作為一個音樂意象,並不苛求所有人都完全一致,在基本的理解向度趨於同一方向的描述並不妨礙我們用意象來進行溝通和交流。康德說過:“鑒賞判斷本身並不假定每個人的同意(隻有邏輯的普遍判斷才能這樣做,因它能舉出理由來);鑒賞判斷隻設想每個人的同意,照它所期望的常例來說,這不是以概念來確定,而是期待別人讚同。”設想每人描述的意象大不一致的話,藝術交流就顯得無意了。這也是意象研究成立的前提。
參考文獻:
[1]漢斯立克.論音樂的美[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1980.
[2]崔寧.藝術美學新論[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
[3]康德.判斷力的批判(上卷)[M].北京:商務印書館,1964.
作者單位:杭州師範大學藝術教育研究院
(責任編輯:曹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