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高師聲樂教學同中小學歌唱教學的對接(1 / 2)

高師聲樂教學同中小學歌唱教學的對接

學術論壇

作者:劉蘭

【內容摘要】高師聲樂教學曆經多年的改革與實踐,已由原來的傳統、單一的學科逐漸發展成融個別課、小組課和集體課於一體的學科教學新體係。回顧高師聲樂教學的發展曆程,響應新課程標準,促使高師聲樂教學同中小學歌唱教學的對接,對促進高師聲樂教學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它能有效地解決發展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教學中做到有的放矢,才能不斷提高高師聲樂學科的教學質量,從而培養出契合當代社會所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更好地服務於基礎教育,服務於社會。

【關鍵詞】音樂課程標準 高師聲樂教學 實踐 對接

2001年,“全日製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的出台把“培養全麵發展的高素質人才”作為義務教育階段的音樂教育的主要任務。這一任務的明確,對我國中小學歌唱教學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也為高師聲樂教學觀念、教學方法、課程設置、藝術實踐吹響了改革的號角。那麼,在新的曆史時期,新音樂課程標準下,如何進一步加大高師聲樂課堂教學與實踐的改革力度,使高師聲樂教學更加適應新世紀的需要,這是每位高師聲樂教師值得深思和探討的問題。

新課程標準明確把“審美”作為了音樂教育的核心,而高師聲樂教學到目前為止,仍然沿用老音樂大綱(1981年),各校在聲樂教學目的、教學任務中基本上突出的還是掌握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分析一般的聲樂作品,有一定的範唱和彈奏能力,忽視整個聲樂教育在審美層麵上的開發。正由於這一點,高師教育的聲樂學生往往還停留在對聲音操作與技巧的追求階段,甚至有的學生把老師當成了拐杖,始終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因此,響應新“課程標準”,構建高師聲樂教學同中小學歌唱教學的對接勢在必行。

一、改變觀念與重建教學方式

高師聲樂教學應對新“課程標準”就要改變觀念,還要有教學創新意識、教學方式、教學理念、教學體係等一係列教學活動的變換與更新,要按新音樂課程標準要求重建。引導學生要以審美素質培養為核心,突出音樂人文學科屬性,引導學生進行審美體驗式的歌唱教學,並針對教學提出的新思維、新方法大膽嚐試,創造性地開展教學工作。高校聲樂教師可以定期走進中小學音樂課堂,或者教師要經常帶領學生進行中小學音樂課堂實踐,認識和體驗中小學的音樂教學,認真研習中小學音樂教材,正如新音樂課程標準中所強調的:“音樂教學過程是完整而充分地體驗音樂作品的過程”。這句話告訴我們,聲樂教學不能單純依靠講授,也不能以他人的感受取代個人感受,因而,引導學生進行審美體驗式的歌唱教學十分有必要。

二、更新教學內容

新音樂課程標準將傳統的課程內容做了新的整合和拓展,劃分為以下幾個學習領域:1.感受與鑒賞。2.音樂表現內容。3.創造。4.音樂與相關文化。包含了音樂與社會生活、音樂與姊妹藝術、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等四方麵的內容。這就要求高師聲樂教學的內容除了要考慮音樂文化的傳承,更要創新,既能夠掌握童聲及變聲期歌唱教學訓練的基本方法,又要考慮中小學生的年齡特征,形成可持續發展趨勢,才能較好地勝任中小學音樂課的唱歌教學和課外活動輔導工作。①

除此之外,還要審時度勢:當下青少年大多喜歡流行歌曲,因為其情感表達直接,易於接受和傳播。好的通俗歌曲既具娛樂功能,又陶冶人的情操,如《青藏高原》《天路》《遠情》《國家》等優秀流行抒情歌曲不妨走進高師聲樂課堂,既豐富課堂教學內容,又適應了高師聲樂教學多元化發展趨勢。

三、強化教學中五種能力的培養

1.演唱能力的培養

學生演唱能力的培養,一方麵是通過課堂教學,另一方麵通過藝術實踐,這兩方麵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首先,在課堂上,在教師的指導下堅持學習鍛煉,教師在課堂上啟發學生,糾正學生的聲音、歌唱姿勢等各方麵的缺點錯誤,使學生掌握正確的歌唱方法和技巧。但這並不是說應該把學生關在課堂裏“麵壁十年”,等雕塑成器才同觀眾見麵。相反,應在學生掌握方法和技巧後,讓他們到不同的場所去實踐。②比如,星期音樂會演唱實踐,期中、期末聲樂彙報,同學之間互相取長補短,社會演唱活動都要參加,積累演出經驗,如魚兒不能離開水、排球運動員必須在排球場上鍛煉一樣。作為演奏者的學生要與觀眾見麵,在現場歌唱的感覺與在課堂不一樣,課堂上懂得和獲取的技巧到了舞台上未必能兌現,而在觀眾麵前,學生又會得到課堂裏感受不到的東西,尤其是與觀眾的交流,那是課堂裏無論如何得不到的。教師可通過學生在觀眾麵前的演唱,及時發現問題,進而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學生所存在的問題,對教學內容和進度進行調整,做到教、學相長。鼓勵學生多聽、多看、多實踐,最終讓學生認識到演唱實踐的目的。雖然高師聲樂教學培養的目標不是使他(她)們成為獨唱演員,但在新時期,演唱能力也是高師聲樂學生所必須具備的,演唱能力的培養更是彌補高師聲樂教學實踐不足的有效途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