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我國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問題探討(1 / 2)

關於我國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問題探討

管理錦囊

作者:楊煒 沈仁傑

【摘要】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水利工程建設事業近年來取得了顯著成就,為人們的生產生活等活動提供了基礎性保障。但是在水利工程建設事業發展的進程中還存在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筆者在結合自己從事水利工程的多年經驗與實踐總結之下,分析了我國當下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並有針對性的提出了改進措施。

【關鍵詞】水利工程管理;存在問題;解決措施

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水利建設項目中的問題也不斷發生著變化,在新時期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水利工程文明建設的指導下,我國的水利工程因逐步從傳統型向著現代化、多元化、生態化以及科技化的方向轉型。雖然各地水利建設的速度在逐步加快,但是實踐中,水利工程還存在著許多不足亟需改進,例如法人責任製度不明確、質量監測流於形式,項目法人偷工減料、違法分包和轉包現象普遍存在。這些問題都亟需解決,才能保證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能夠向著健康、穩定以及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一、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作為“三項製度”的核心製度,項目法人責任製卻落實不夠到位,部分法人建設不規範,甚至企業未組建項目法人,責任主體嚴重缺位,政府通過行政幹預,卻僅僅重視工期而忽略工程質量,且資金不能按時落實到位的現象也廣泛存在。

2.招投標管理缺乏應有的規範,違規操作現象嚴重,部分企業甚至委托那些沒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參與工程建設,部分企業中的工作人員受經濟利益的誘惑,采取層層分包的形式賺取中間差價,違法分包和違法轉包的現象時有發生。在招投標管理中存在不少問題。監理也往往流於形式,導致許多不合格的工程被驗收合格,嚴重影響著我國水利工程的發展。

3.完善監管製度,嚴格審查工程質量。由於稽查的範圍較小,影響力也較小,通常,稽查整改的到位率不足,監督力度較小,甚至部分市的質量監督機構還未完全獨立,政府質量監督管理機構的職責範圍以及法律責任還不夠明確,缺乏相應的專業管理人員,質量監測工作還有許多不完善之處亟需改進。

4.質量把關不嚴,層層分包現象普遍存在,驗收工作缺乏規範化管理。例如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由於驗收工作的效率低下,甚至已經嚴重影響了整個施工工作的效率。由於層層分包,資金被層層剝削,工程資金流失現象嚴重,導致部分企業為了節省成本,采取偷工減料的方法建設水利工程,加上驗收工作流於形式,導致許多不合格的工程被驗收為合格並最終投入使用,最終會導致後期維修的隱性成本大大增加。

5.工程項目資金,作為一項綜合性、複雜性的工程,水利工程關係到國泰民安,雖然我國水利工程已經很大的發展,但是資金落實不到位、資金缺口較大的缺陷還是客觀存在,使水利工程的發展受到了嚴重阻礙。

二、水利工程管理的解決對策

1.依法確定項目法人的主體地位,明確規範其職責範圍。加強對法人項目基本條件的管理力度,針對項目法人的行為製定嚴格的考核管理製度,加強對項目法人的行為的規範管理力度,製定可行的考核管理的辦法和標準,推行合理低價中標製度,避免惡意低價中標現象的產生。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人的管理,嚴格禁止轉包和違法分包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