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場、集貿市場向大型化發展,火災荷載增大。西寧市大型商場、集貿市場逐漸增多,可燃商品多,商戶集中,人流密集,建築聯體,且大部分市場缺乏生活和取暖設施,存在使用液化氣、電氣設備和爐火取暖做飯等動態火災隱患。同時,部分經營者私搭亂建,或擅自改變建築結構,造成新的火災隱患。
(六)公民消防安全意識不強。一些群眾消防法製觀念和消防安全不強,尤其是進城務工人員和農村留守老人、兒童等弱勢群體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識;一些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製室人員未經消防部門培訓上崗,消防安全素質較低。個別縣區消防宣傳工作的針對性、覆蓋麵和影響力不夠,常態化機製不健全,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仍舊薄弱。
三、應對措施
(一)推動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嚴格運用法律手段,督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落實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督促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製和崗位責任製,強化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製;積極督促社會單位開展消防責任人、管理人變更申報,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建築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消防控製室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等消防安全管理“四項製度”。
(二)加快推進消防規劃建設。全市應盡快製定出台《西寧市“十二五”時期消防工作發展規劃》。各級政府要將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納入城市及鄉鎮總體規劃,並形成“消防規劃專篇”同步編製實施。在城市新建供水管網時,必須按照標準,做到消火栓一步到位,在舊城改造中嚴格按標準增設消火栓,確保不增添先天性隱患。
(三)嚴把消防行政許可關口。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工程施工過程的監督檢查,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的形成;嚴格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和場所使用、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對不符合消防規範要求的禁止投入使用。
(四)深入推進“網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積極督促各縣區建立鄉鎮(街道辦)、村(居委會)、居民小區大、中、小三級網格,落實各級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其他領導落實消防安全“一崗雙責”製度。發動各級綜治辦、居(村)委會、治安巡防隊等基層各方力量對網格內的單位、場所、居(村)民樓院、村組實施動態管理,確保消防監管“全覆蓋、無盲區”。
(五)建立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機製。按照公安部107號令規定,繼續加大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檢查力度,對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在監督抽查中占有一定量的比例,對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年至少檢查1次。同時,結合全市火災形勢特點,適時開展不同類型、不同主題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尤其是對高層、地下建築、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能源化工企業等火災高危單位要加大消防監督檢查頻次,嚴格工作措施,運用法律手段,懲治消防違法行為。
(六)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全市要繼續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要以消防安全“五進”為載體,組織開展社區、學校、農村、人員密集場所、社會單位等“五大消防宣傳專項行動”。要在當地報紙、電視等主流媒體開設消防宣傳專欄,在車站、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全麵落實消防宣傳“三提示”。組織全民開展疏散演練活動。積極發揮“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熱線的作用,發動人民群眾排查身邊火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