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農業結構調整的宏觀管理問題
由於宏觀經濟形勢變化,農產品供求格局和市場條件發生根本變化,調整要求更高、難度更大,從現有調控手段和基礎條件看,存在一些“障礙”。一是體製上的障礙,在原來計劃經濟體製下,農業結構的調整變化,基本上是政府行為,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結構調整主要是通過價格信號和誘導機製來實現,由於微觀決策與宏觀供求關係之間存在的矛盾,這就要求政府在結構調整中改進領導和服務內容,更多地轉向政策的研究和調控。二是領導方式和觀念障礙。以前的結構調整是針對市場空間上空白點的數量比例型調整,而新一輪調整麵臨的是在市場細分化擴大占有份額高層次上的素質型調整、是風險型調整。由於市場的不確定性、調整的方向和預期目標較難確定。
三、深化農業結構調整的對策
深化農業結構調整,農民是主體,政府要少幹預、多服務,而且必須擔當起“謀劃布局”的責任,做好信息交流中樞,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把準市場脈搏,為深化農業結構調整,合理布局當地資源進行宏觀調控,總體規劃,確保境內資源優勢和區域優勢充分發揮效益。
1、搞好農業結構調整的區域規劃。調整農業結構要因地製宜,從實際出發,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下,一哄而散無成效的調整,調整規劃要合理布局,主導產品要集中,不能過於分散,避免重複建設,還要樹立長遠的戰略觀念,不僅要著眼於當前市場需求,更應以今後長時期的市場發展趨勢為基礎,避免大起大落,絕不能盲目調整。
2、加快對農村土地流轉。溫州地區土地流轉已達70%以上,但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發育較慢,應建立相應機構。農用地流轉是農村家庭承包土地,通過合法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種糧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場的行為。以便為開展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的農業經營模式,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向高效農業發展。針對目前土地流轉自發、不規範、困難問題,要建立村、鎮兩級土地流轉服務中心,進一步規範土地流轉合同、實行備案,建立流轉信息平台,及時方便發布信息,使土地流轉通暢、有序。
3、建立農業龍頭企業。溫州地區農業產值在整個經濟總產值不到10%,所以溫州農業發展必須走自己特色之路,建成生態、觀光、特色農業園區。大力發展龍頭企業,龍頭企業經營規模大,科技含量高,產業集聚快,具有農業示範作用。實行農業標準化生產,與經濟市場接軌,開展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產品認證,農業食品安全才能得到保證,農業生產、銷售服務一體化與市場掛鉤,使企業獲得較好利潤,農民獲得利益。
4、加大對農業投入和扶持力度。隨著農業基礎設施不斷老化,要對農業設施進行大規模建設,需要加大農業資金投入,而農業勞動力提高,需要對農民素質、技能進行培訓,充分利用農村教育培訓陣地,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地對農民進行各類職業、技術教育和培訓,培育一批技術能手為農業生產服務。同時要加大農業機械化力度,國家財政要大力扶持。政府雖然對農業實行四項補貼,每畝一百元補貼不能使農民致富,而真正種糧大戶並未收益,加大對種糧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財政補貼,才能提高他們對農業糧食生產積極性。必須走科技興農之路,一些農村海水育苗基地與水產科研所合作,育苗魷蠓、紋蛤、蝦,苗種銷往全國各地、甚至越南,取得不錯經濟效益。農業發展必須依靠科技進步,提高農民素質,推廣優良新品種和農業實用技術應用,才能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業得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