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虞潭母家訓(1 / 1)

【訓主簡介】

虞潭母,孫姓,晉吳郡富春(今浙江省富陽)人,孫權族孫女。丈夫虞忠(仕至宜都太守)死後,她雖還年輕,但撫養遺孤,劬勞備至。人聰敏,才識超過凡人。常教育子女要做到忠義雙全。

誡子潭

【原文】

吾聞忠臣出孝子之門,汝當舍生取義[1],勿以吾老為累也。

王府君遣兒征[2],汝何為獨下?

——節錄自《晉書·烈女傳》

【注釋】

[1]舍生取義:語出《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謂生命和道義不能並存,便犧牲生命而不放棄道義。後泛指為了維護正義,不惜犧牲生命。

[2]王府君:王舒,時任會稽內史。

【譯文】

我聽說忠臣出在孝子的家庭,你應當犧牲生命而不放棄道義,不要因為我年老而成為你的牽累。

王府君派他的兒子從軍征蘇峻,為什麼唯獨你不這樣做呢?

【評析】

晉時蘇峻作亂,虞潭當時守吳興,奉命征峻,他的母親勉勵他舍生取義,“勿以吾老為累”。當聽說會稽內史王舒讓兒子隨君征峻時,又責問他為什麼不讓兒子去。為國事擔憂,赤誠如此,今天作父母的有必要以她為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