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主簡介】
羅氏為湘軍將領、湖北提督郭鬆林的母親,湖南湘潭人。當清鹹豐、同治年間“內憂外患”並至之際,她先後促四個兒子或從政,或治軍,“忠君報國”觀念十分突出。同時,她居富以仁,促家人納資以置義莊,救孤濟貧之義舉廣為鄉人所稱道。
誡子救孤濟貧且“公而忘私”
【原文】
太夫人賢明有禮法[1],孝事姑[2],推姑之教以善其家[3],必當於其姑之心;順事夫,推夫之仁以施其鄉[4],必適於其夫之誌[5]。郭氏世為富家,至贈公始貧[6]。……其後貴盛,子若婦又皆孝[7],求所以為太夫人歡,無弗至者[8]。……贈公始嚐有意置義莊贍族[9],太夫人則以命其子曰:“自汝祖以上十一世,有甚富者。十一世以下則皆貧。今歲出所有周之[10],無寧竟均與之[11],此汝父遺誌也。”於是提督以下及諸子婦承太夫人命[12],盡括所有[13],推而納諸宗族[14],為義莊,存其籍於官[15]。……先是芳鏡戰沒寧國[16],贈公及姑劉太夫人相繼卒。逾年[17],女夫黃振楚戰沒滑縣,芳鉁又戰沒鍾祥[18]。太夫人甚哀,南軒體羸也[19],又戰屢傷,意尤憐之。然聞有詔屬以軍事[20],必速之行。鬆林官湖北提督,間一歸省[21],太夫人戒曰:“我婦人,猶知古義在公忘私[22]。今後無以我為念。”南軒留侍太夫人,以孝聞[23]。提督君在軍得士心,在官仁賢,又得民心。凡行惠及人[24],必谘告太夫人[25]。
——節錄自《郭嵩燾詩文集》
【注釋】
[1]太夫人:指郭鬆林母羅氏。
[2]姑:婆婆;丈夫的母親。
[3]善:辦好;操持好。
[4]施:給予;應用;運用。
[5]適:適宜;恰好。
[6]贈公:指郭鬆林的父親。
[7]若:連詞,與,和。
[8]弗:不;無。
[9]嚐:曾;曾經。義莊:置田取其租入以贍宗族內貧戶,其產業即由宗族中經理,作為一族之公產。贍:供養生活所需。
[10]周之:接濟。
[11]無寧:不如;寧可。
[12]提督:指郭鬆林。
[13]括:囊括;總括。
[14]納:交付;繳納。
[15]籍:書籍;冊子。
[16]芳鏡:指羅氏第二子。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