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郭鬆林母羅氏家訓(2 / 2)

[17]逾:超過;逾期。

[18]黃振楚:湘軍中下級將領。

[19]南軒:指羅氏第三子。羸(l佴i):瘦弱;羸弱。

[20]屬:通“囑”,委托,托付,交付。

[21]歸省:回家探望;省親。

[22]猶:還;尚且。

[23]聞:聞名;有名。

[24]惠:好處;恩惠;給人好處。惠及:把好處,給予某人或某地。

[25]谘告:谘詢,稟告;征求請求意見。

【譯文】

郭鬆林的母親羅氏能幹精明而又遵循禮的規範,孝敬服侍婆母,推崇婆母的教導來妥善處理家務,一定做到符合婆母的心意;順從服侍丈夫,推崇丈夫的仁愛之心運用到鄉裏,一定做到符合丈夫的誌向。郭鬆林家從前世代為富裕之家,到了他的父親贈公時才開始貧窮。……後來家境發展到很富裕的地步,兒子和兒媳婦都對長輩很孝順,為獲得母親羅氏的高興愉快,沒有一點沒想到、沒做到。……郭鬆林的父親在世時曾經有意置田設立接濟宗族內那些貧困者的義莊,羅氏於是對兒子們說:“自你祖父以上十一代,郭家有很富裕的人。十一代以下則都貧窮了。今年我們家傾其所有接濟族中那些貧困者,不如把產業全都交給他們,這是你的父親在世時的誌願。”於是,自郭鬆林以下及各位弟弟、弟媳婦秉承母親羅氏的指教,把全部家產交付給郭氏宗族,作為一族之公產,將田產冊子存於官府。……最先,羅氏的二兒子芳鏡戰死於寧國,接著她的丈夫贈公及婆母劉太夫人相繼逝世。一年後,她的女婿黃振楚戰死於滑縣,四子芳鉁又戰死於鍾祥。羅氏感到非常悲傷。她的三兒子南軒體弱多病,又因在戰場上多次受傷,羅氏心裏尤其憐愛他。然而,當得到期待他再度出山領軍的詔書後,卻敦促他火速啟行赴任。郭鬆林做官湖北提督,有時回家看望親人,羅氏就告誡他說:“我作為一個婦女,還懂得古義所強調的在公忘私。從今以後,你不要以我為牽累。”後來,南軒留在家中服侍母親時,以孝順母親而聞名於世。郭鬆林提督在軍中得兵士愛戴,做官行仁愛且很有才能,又得民心。凡是給人好處,一定要征詢稟請母親羅氏的意見。

【評析】

篇中表述郭母羅氏兩種美德:一是居富行仁,周恤接濟他人不是做做樣子,而是全心全意傾其所有,並且長久堅持;二是教導兒輩“在公忘私”,舍小家為大家。這兩點,在封建社會要做到是不容易的。然而,郭鬆林的母親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