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楊鴻度母陳氏家訓(1 / 1)

【訓主簡介】

陳氏是晚清湖南安化縣人,其夫為兵部尚書、閩浙總督,其子楊鴻度、楊顯楷均為有功名的人。陳氏十四歲嫁到楊家,丈夫多年在外當官,她細心料理家務,撫養兒女,堪稱賢內助。

做官人家的子弟不能有散漫奢靡之習

【原文】

尚書受學羅忠節公[1],從領一軍,功最多。左文襄公既出視師[2],假尚書為佐[3]。其家日榮顯矣。夫人簡料有無,內仁族黨[4],外周姻故[5],日殫心於所事[6],而勤有餘,若不知其身之貴也。尚書為布政使浙江[7],夫人始從之官,汲汲以求讚成其德[8]。有施焉,先之;有勞焉,共之。尤嚴於課子,曰:“在官而紛靡之習足以奪其誌趣也[9]。爾父在公,無暇私憂其子,此吾事矣。”故其卒也,尚書以失其助;親故之托以為生者以失其依;家人之供事左右,下逮臧獲賤者[10],亦皆失所瞻事也[11]。

——節錄自《郭嵩燾詩文集》

【注釋】

[1]尚書:官名。有吏部、禮部、戶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尚書。此處指陳氏曾任兵部尚書的丈夫。羅忠節公:指湘軍將領羅澤南。

[2]左文襄公:指湘軍將領左宗棠。

[3]假:假定;借用。佐:輔助。

[4]族黨:同家族的人。

[5]姻故:姻親故舊。

[6]殫心:盡心。

[7]布政使:官名。全稱為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位於督、撫之下,專管一省的財賦、地方官考績等事。

[8]汲汲:心情迫切。

[9]紛靡:雜亂奢靡。

[10]逮:到;及。臧獲:奴婢的賤稱。

[11]瞻:瞻顧。

【譯文】

陳氏的丈夫受學於湘軍儒將羅澤南,他統領一軍,建立的功勳最多。左宗棠初出山治理湘軍,借用楊尚書為幫手。從此,楊家日益尊貴顯赫。陳氏查檢料理家事,對內仁愛宗族裏的人,對外周恤姻親故舊,每天盡心於所有的事情,勤勞有餘,好像不知自身的尊貴。楊尚書擔任浙江布政使官職之後,陳氏才跟隨他到官府衙門居住,努力追求讚助促成丈夫良好的品德。碰到有需施舍給別人的事,她就首先處理;碰到有需辛苦的事,她就與丈夫一起承擔。尤其是嚴格督教兒子,對他們說:“做官人家的子弟如果散漫奢靡之習氣深重,就足以喪失誌趣。你們的父親為國家做事,沒有空閑時間來過問、管教你們,這是我做母親的分內的事情。”所以,到了陳氏去世之後,她的丈夫感到失去了一個重要助手;親朋故友、靠陳氏關照為生的人也感到失去了依靠;家中那些做事的仆人,以及奴婢和地位低賤的人,也都感到失去了主事的人。

【評析】

陳氏堪稱丈夫的賢內助,家中一切都由她照應操辦,尤為突出的是她主動擔當起督教兒子的重任。雖然篇中直接教訓兒女的話語不多,但陳氏自身言行為他們作出了榜樣。這一點至今仍有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