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8章 班昭《女誡》(2)(2 / 2)

專心第五:《儀禮》上記載,丈夫有第二次娶妻的道理,女人沒有第二次嫁人的理由,因此說丈夫是妻子的天。天本來就是不可以逃避的,丈夫本來也就是不可以離開的。行為違背了神祇的意旨,天就要處罰她;禮義有過失,丈夫就鄙薄她。因此《女憲》上說:“得意於一個人,這就叫一輩子有好處;失意於一個人,這就叫一輩子都完了。”這樣說來,妻子不可以不探求丈夫的心思。但是這種探求,不是說的用花言巧語去諂媚丈夫,和丈夫苟且親近。探求丈夫的心思,沒有比得上專心正色的了。平時常修整禮義,耳朵不聽沒有根據的傳聞,眼睛不斜視,出門不打扮得妖豔,在家不廢棄當穿的服飾,不和很多人聚會,不看視家門口,這就叫做專心正色。至於舉動輕浮,視聽不定,在家就蓬頭亂發,形容敗壞,出門就打扮妖冶,弄姿作態,說不當說的,看不該看的,這就叫不能專心正色。

曲從第六:“得意於一人,一輩子都有好處;失意於一人,一輩子就都完了”。這是希望人能定誌專心的話。公婆的心思,難道可以失去嗎?事物有因為恩愛而自己消散的,也有因為情誼而自己破滅的。丈夫說愛,公婆說不愛,這就是所說的因為情誼而自己破滅的情況。那麼對於公婆的心思又怎樣探求呢?當然沒有超過曲從的了。婆婆說不是這樣,但事實是這樣的,當然應當聽從;婆婆說是這樣而事實不是這樣的,尤其應當順從。不要違反婆婆說的對與不對,分辨曲直。這就是所說的曲從。所以《女憲》上說:“妻子就如影附形,如響應聲,是不可以稱揚的。”

和叔妹第七:妻子使丈夫稱心如意,是由於公婆愛她;公婆愛她,是由於叔叔、妹妹誇獎她。這樣說來,妻子的毀譽好壞,全部決定於叔叔、妹妹。叔叔、妹妹的心,同樣不可以失去。人們都知道叔叔、妹妹不可以失去,不能和他們和睦相處,求得他們的親近,是多麼糊塗啊!一個人自己不是聖人,很少能夠沒有過錯。因此顏回的可貴之處在於他能改正錯誤,孔子才稱讚他不重犯同樣的過錯,何況是女人呢?即使憑著賢女的品行,聰哲的本性,又能完善無缺嗎?因此一家人能和諧相處,公開的指責也就被掩蓋起來;家庭內外離心,惡名就會遠揚。這是必然的情勢。《易經》上說:“兩個人如果同心,他們的銳利就得能切斷黃金一樣堅硬的東西。同心的人說出的話,其氣味如同蘭草一樣芳馨。”就是說的這個道理啊!嫂嫂和妹妹,親近相等,地位卻尊;親情疏遠,情誼卻親。如果是善良美好、謙和柔順的人,就能依據情誼來和睦相處,推崇親愛來相互團結援助,使美好的東西顯揚,使缺點、過失隱藏,公婆誇好,丈夫讚美,聲譽在邑鄰間傳播開,盛美的光輝延及到父母。而那些愚蠢的人,作為嫂嫂就托名以抬高自己,作為妹妹就憑借父母的寵愛而驕傲自滿。驕傲自滿之心已經產生,又哪來的和諧相處!親愛和情誼已經乖離,又怎能得到美好的聲名!因此美的被隱藏,而過失被宣揚,婆婆忿恨,丈夫惱怒,毀訾流傳於家庭內外,恥辱集中於自己一身,進一步看增加了父母的羞辱,退一步看增加了丈夫的牽累。這是榮辱的根本,也就是高貴與否的基礎,可以不謹慎對待嗎?這樣看來,那麼探求叔叔、妹妹的心思,沒有比謙和柔順更好的了。謙和是德的根本,柔順是女人的品行。有了這兩樣,足可以和諧相處了。《詩經》說:“在於他沒有惡意,在於我不貪求。”就是說的這個道理啊。

【評析】

班昭的《女誡》主要闡述中國封建社會婦女“三從四德”的道理標準,對後世影響非常深遠。例如文中的婦女“主下人”,“夫禦婦,妻事夫”,“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曲從舅姑”等觀點是不可取的。但是,文中有關勤勞家務,“不道惡語”,和諧叔、妹,友好親朋,孝敬老人等觀點,仍然可資我們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