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2章 唐翼修《人生必讀書》(1)(1 / 3)

【撰主簡介】

唐翼修,名彪,浙江蘭溪人。曆任會稽、長興、仁和等地訓導官。所撰《人生必讀書》詳盡闡述婦人如何孝敬父母尊長,正確處理夫妻之間、叔伯妯娌之間的關係,尤其強調婦人“教子以義方”。

為媳之道

【原文】

婦人賢不賢,全在聲音高低、語言多寡中分,聲低言寡者賢也,聲高言多者不賢也。

人非聖人,不能無過,況婦人乎?媳婦偶然有失,公姑丈夫譴責[1],當欣然受之,雲:“媳婦不是,自此當改。”則不惟前過無害,即此便增一善矣。若橫爭我是,得罪公姑,得罪丈夫,是一小過未完,反增一大罪也。

媳婦之倚仗為天者,公姑與丈夫三人而已。故事三人[2],必須愉色婉容,曲體歡心,不可纖毫觸犯。若公姑不喜,丈夫不悅,久久則惡名昭著,為人所不齒矣,奴仆皆得而抵觸我矣。故婦之善事公姑丈夫也,非止為賢與孝也,且以遠辱也。

夫者天也,一生須守一“敬”字。見丈夫來,便須立起,若宴然高坐[3],此驕倨無禮之婦也。稱夫有定禮,如“相公”、“官人”之類,不雲“爾”、“汝”也,如爾汝忘形,則夫婦之倫褻矣[4]。凡授餐奉茗,必雙手恭擎[5]。未寒進衣,未饑進食,此婦不易之職分也。

媳婦不唯自己要盡孝,尤當勸夫盡孝。《語》雲[6]:“孝衰於妻子。”此言極可痛心。故媳婦以勸夫盡孝為第一。要使丈夫蹤跡,常密於父母,而疏於己身,俾夫之孝行,信篤於往時,乃見媳婦之賢。若丈夫於公姑小有違言,便當代為謝罪,曰:“此由媳婦不賢,致使吾夫不順於公姑,非獨丈夫之罪也,請公姑息怒,今後當勸丈夫改過矣。”

媳與姑之最易失歡心者,背後之言語;最易得歡心者,亦背後之言語。如在母家親戚,夫家親戚之前,及在自己房中,凡有言語,必稱公姑之德,多蒙優待,隻是我不能孝順。展轉相聞,公姑豈不大喜乎?若略有一點怨望,公姑聞之,心必不喜,連當麵好處落空矣。雖然言語之謹肆,發於念頭之真假,未有孝順之心不真,而言語能檢點者也。

繼姑待媳[7],多帶客氣,勢所必然。媳婦當此,務必誠心感之。既屬己姑,何分前後,凡事極其誠敬,不假一毫虛飾,姑知婦真心相待,自然心歡意悅,並客氣都化了。若媳婦胸中,稍分先後,不覺形之辭也,初則彼此客氣,既而乖戾無所不至矣。或有媳婦先入門,而繼姑後至者,姑尊媳卑,名分不以先後改易,當一於誠敬,不可生怠慢心也。

媳婦於翁[8],殊難為孝,但當體翁之心,不須以向前親密為孝也。或翁體不安,須頻頻浼姑問安為善。

或己為嫡媳[9],而家有庶姑[10],其事庶姑,亦須將順而加禮貌焉,不可恃嫡慢庶,致傷庶叔之心[11],並傷阿翁之心。若己為庶媳,則宜小心奉侍,曲體庶姑之心。嫡姑在堂,則事庶姑以敬,而禮貌稍殺於嫡姑,統所尊也。嫡姑沒,並禮貌亦宜尊崇矣。倘或庶姑舉止有未合理,媳婦隻宜以禮自持,和色嫆容,規以正道,不亢傲,不委靡,方為合禮。

婆與媳雖如母子,然母子以情勝,婆媳則重在禮焉。凡婆之衣服器具,銀錢酒食,俱不可擅動。婆在房中開箱看首飾與衣服,或與姑娘小叔密語,俱宜退步,惟命之前始進。又凡有好物好衣,察婆欲與姑者,不妨讚成之。

凡公婆與丈夫之親友,倉卒間到,要留酒食。而銀錢偶乏,或慶吊諸儀[12],銀錢無措,媳婦知之,即宜脫簪珥、典衣服,不待公婆開言,方為先意承誌。至一、二贈嫁器皿,即當公用,不當慮及完全敝毀。若稍有愛惜之語,即傷公姑之心,為下人姍笑[13]。常有公姑寧貸於鄰家,而不屑問媳婦借者,其婦之不賢可知也。

平常之家,安能常得甘旨以供舅姑?然亦有法也。隻要諸物烹庖得訣,務令適口,便是甘旨。若遣人辦買,必囑付擇其最佳者方買之。此即孝順妙法也。

一應往還之禮,或行或否,應厚應薄,須一概稟命於姑,不可自作主意。然其中猶有周旋也。待姑家親戚,須常存要好看之心。母家親戚,苟禮文可減,一切省之可也。

有等媳婦,不能孝姑,而偏欲孝母,此正是不孝母也。事姑未孝,必貽母氏以惡名,可謂孝母乎?蓋女在家,以母為重,出家以姑為重也。今媳婦必欲盡孝於父母,亦有方略,須先從孝敬公姑丈夫起。公既喜婦能孝,必歸功於婦之父母,必加厚於婦之父母;丈夫既喜妻賢,必雲:“非嶽家賢淑,吾妻安得柔和?”或夫家富貴,則必有潤澤及母家矣。此則女之善孝其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