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6章 陸圻景撰《新婦譜》(3)(2 / 3)

【評析】

此篇盡管明顯地體現了“夫為妻綱”等封建的倫理道德,譬如丈夫可以娶妾蓄婢,可以到妓院去玩弄女人等等。但強調要多方關心體貼丈夫,當好賢內助,尤其是無論丈夫顯貴還是不顯貴,富裕還是貧窮,是讀書人還是體力勞動者,做妻子的都應一樣對待並時時注意規勸丈夫走正道等觀點,卻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的美德,可以通過批判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有益的精華,以提高自身的修養和養成美好的情操。

不可虐待仆人婢女

【原文】

陶淵明有雲[1]:“此亦人子也,可善視之。”蓋此輩與我同為父母所生,可憐他命不好。我吃他還未吃,我厚衣他還薄衣,我睡他遲,我起他早,俱是命苦可憐也。常常要照顧他,但又不可過於愛護。凡事先有堂上之仆婢[2],而後有己身之仆婢,毋使人雲與公姑分爾我[3],先私己之婢仆,而後公眾也。要令己之婢仆,尊稱公姑之婢仆。公婢之長曰阿奶,少者曰阿姆[4]。公仆之已冠者曰阿伯[5]、阿叔,稚者曰阿兄[6]。其事之理,亦如卑幼之如尊長。

己身婢仆,童稚居多,如有小過,但當正言教誨之[7]。不改,再罵詈之[8],許之以責,必不改而過差大,然後用小界尺與三下五下[9],亦不可多。第一要教他敬老家主、老主母,第二要教他做公眾之用,而室中次之。

凡婢仆有三大罪,一淫佚[10],二偷竊,三說謊搬鬥是非。此須防之於漸[11],慎之於微[12]。防淫佚之法,以莊。防偷竊之法,以介。防搬鬥之法,以默。此治家之大略也。至於童仆布素充體,亦宜浣濯縫補[13]。早晚櫛沐[14],亦須眉目清朗,有天機自得之狀,則瑕易露而教易入也[15]。有等人家,此輩蓬首垢麵[16],涕淚愁苦,身多血漬[17],麵有爪痕,非如卑田院乞兒,則同地獄中餓鬼。餘常歎悼以為主婦之不慈不賢[18],入門即得之耳。

本房仆婢,雖宜慈愛,然或觸公姑之怒,及得罪賓客鄰裏,皆宜重懲。不則,俗所雲護短也。

——節錄自《香豔叢書》第三卷

【注釋】

[1]陶淵明:晉代思想家、文學家。

[2]堂上:父母的代稱。

[3]毋使:不使。

[4]阿姆:保姆,也作保母。阿:表示親昵。

[5]已冠:已到成年。

[6]稚者:年幼的人。

[7]但:隻。

[8]詈(l佻):罵。

[9]與:給與。

[10]淫佚:縱欲放蕩。

[11]漸:逐步;漸漸;浸;流入。

[12]微:細小;輕微。

[13]浣濯(zhu佼):洗滌;清洗。

[14]櫛沐:梳頭洗發。

[15]瑕(xi佗):玉上麵的斑點,比喻缺點。

[16]垢(gu侔):汙穢;肮髒。

[17]漬(z佻):浸;漚;沾。

[18]餘:我。

【譯文】

晉代思想家陶淵明曾說過:“仆婢也是人家的子女,應當友善對待他們。”這是因為,這些人跟自己一樣同為父母所生,應當可憐他們的命不好,自己吃飯時他們還沒有吃,在寒冷的時候自己已穿著厚衣服,他們還穿著薄衣服。自己睡了以後他們還沒有睡,自己起床時他們已起床了。這都是他們的命苦,值得可憐。所以應當常常照顧他們,但又不要過分愛護。無論有什麼事,順序上是先有父母的仆婢,而後有自己的仆婢,不要讓人說自己與公公婆婆分你我彼此,先考慮自己的仆婢,而後才考慮到別人的仆婢。應當吩咐自己的仆婢,尊敬稱呼公公婆婆的仆婢。對公公的女婢中年歲大的人要稱呼為阿奶,年紀輕的要稱呼為阿母。對公公的男仆中已經成年的人要稱呼為阿伯、阿叔,年幼的人稱呼為阿兄。這樣做的道理,也像卑賤年幼的人對於尊貴年長的人一樣。

自己身邊的婢仆,年幼的居多。如果有小過錯,隻應當正麵對他們加以教育開導。如果不改,再痛罵他們,並責令他們下決心改錯。硬是不改正過錯,過失差錯更大,這時就可用小戒尺打他三五下,但不可打得過多。第一要教育他敬愛老主父和老主母,第二要教育他熱心做大家庭的活計,至於自己房裏的活計可以放在次要地位。

大概婢仆有三大罪過:一是縱欲放蕩,二是偷竊什物銀財,三是說謊和搬弄是非。對於這些問題,必須一點點都要防備,微小的事都要謹慎。防範縱欲放蕩的辦法,是教他們莊重嚴肅。防範偷竊的辦法,是教他們耿直正派。防範搬弄是非的辦法,是教他們安靜沉默。這是治理家庭的大略方法。至於童仆穿樸素的布衣,也應洗滌幹淨、縫補整齊。早晚梳洗頭發,也須做到眉目清楚明朗,使得他們有一種天然自在的外貌。這樣,他們身上的缺點容易暴露,而教導他們也容易收到效果。有這樣一種人家,女婢男仆蓬頭垢麵,涕淚不幹愁容滿麵,身上多沾血跡,臉上有爪抓的痕跡,不是像低賤田院那些討飯的小孩,就是像地獄餓鬼。我常常感歎哀念那些作為家庭主婦的人,不慈善不賢惠,一進她家的門就知道她家是個什麼樣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