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簡介】
陳確(1604—1677),明清之際浙江海寧人,原名道永,字非玄,入清後改名確,字乾初。與黃宗羲等人同學於劉宗周。明亡後,請削儒籍,持節不仕,居家講學。其學不囿成說,多驚世駭俗之論,否定《大學》為聖人之書,批駁朱熹宣揚的“致知止於至善”,認為“知”與“學”皆無窮盡,不斷發展,焉能止於至善。又反對“存天理,滅人欲”的說教。還力斥堪輿家言,主張薄葬,宣傳無神論思想。著作有《陳確集》。
三姑六婆不可入門
【原文】
三姑六婆[1],必不可使入門,尤當痛絕尼人[2],雖有真修者[3],亦概絕之。蓋容一真尼,而諸偽尼隨之而不可卻矣[4]。此肅閨門第一要義也[5]。
——節錄自《香豔叢書》第三卷
【注釋】
[1]三姑:指尼姑、道姑、卦姑。六婆:指牙婆、媒婆、師婆、虔婆、藥婆、穩婆。
[2]尼人:指女尼、尼姑。
[3]真修:真正修行的尼姑。
[4]卻:辭卻;辭退。
[5]肅閨門:整肅閨門。要義:重要的道理和意義。
【譯文】
尼姑、道姑、卦姑這三姑,牙婆、媒婆、師婆、虔婆、藥婆、穩婆這六婆,決不可以讓她們進到自己屋裏來,特別應當痛絕尼姑這些人。即使其中有真正修行的尼姑,也應當一概拒絕她們。這是因為如果容納一個真正的尼姑,而那些偽尼也會隨之而來而沒有辦法辭卻了。這是整肅閨門第一重要的道理和意義。
【評析】
三姑六婆多宣傳封建迷信活動,不可接近,不可讓她們進入自己的門庭,很有道理。生活在明清之際的陳確,的確有點“多發驚世駭俗之論”,的確有點反潮流的精神。
不可隨便議論他人
【原文】
婢女傳言,往往失真[1],切不可聽。若言某人說新婦不好,便當反求而速改之[2],勿加忿怒。若言他人不好,毋論真假,置若罔聞[3]。若自己身邊婦女言之,便當痛戒[4],勿令妄言[5],以啟搬鬥之漸[6]。古人雲:“聞人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且不忍聞,況口可顯言乎?”至言及人家閨閫事[7],尤須塞耳,雖姊妹姑嫂娣姒間[8],相聚閑論,傳說流言,如言及人不好及閨門事[9],亦不得助順一語[10],默受而已。俟其人說完[11],須徐徐雲恐傳聞未真,此厚道也。雖姑及諸尊長言,亦如之。
——節錄自《香豔叢書》第三卷
【注釋】
[1]失真:失去真實。
[2]反求:即返求;回過頭來尋求。
[3]置若罔聞:好像沒聽見似的。形容不予理會。
[4]痛戒:極力戒除。
[5]妄言:隨便亂說。
[6]啟:開。
[7]閨閫(k儷n):本指婦女的居室。也借指女子。
[8]娣姒(d佻s佻):即妯娌。兄弟之妻互稱;年長的稱姒,年幼的為娣。一說兄妻為姒,弟妻為娣。
[9]閨門:內室之門。古時女子居於內室,所以閨門亦指女子。
[10]助順:幫腔;順著對方的話而進言。
[11]俟:等待。
【譯文】
婢女傳出來的話,往往失去真實,千萬不要聽。如果是某人說新媳婦不好,便應當回過頭來尋求自己的不足並迅速改正,不要怨恨和忿怒。如果是說他人不好,不論是真是假,都要裝做好像沒聽見似的,不予理會。如果是自己身邊的婢女說的,便應當極力戒除,不要讓她隨便亂說,以免產生搬弄、爭鬥的禍端。古人說過:“聽到人家的過失,就好比聽到父母的名字,耳朵尚且不忍聽到,更何況嘴巴可以明顯去說麼?”至於說到人家內室的事,尤其必須把耳朵塞住。雖然姊妹、姑嫂、妯娌之間,相聚在一起閑論,傳說一些流言,如果說到某人不好或者言及某人的內室事情,也不要順著對方的話去說,哪怕隻說一句,隻默默聽到就行了。等到別人說完,必須緩緩地說恐傳聞未必是真的。這就是厚道了。雖然是婆婆和別的長輩說的,也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