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目標可以分為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
短期目標即為了購買一件什麼東西而存錢,這種目標明確而有效,很能激發孩子的儲蓄熱情。
如果孩子一直在為一件自己想買卻沒得到爸爸媽媽同意的新式玩具而耿耿於懷,家長就可以以此為儲蓄目標,告訴孩子當儲蓄罐裏的錢攢夠一定數量,就可以拿去買這件新式玩具。孩子自然會為這個令他興奮不已的目標暗暗努力。
有的時候,為了讓孩子能夠直接“看得到”自己的目標,比如上麵說到的新式玩具而增加儲蓄動力,家長可以把這個玩具拍成一張照片,或者把雜誌裏相關廣告的照片剪下,然後貼在錢罐上。孩子每天看著他的“目標”,儲蓄的熱情會大大增長,為了很快得到它,他便會更自覺地“為目標而儲蓄”。當孩子通過這種方法實現願望後,就更會發現儲蓄的好處,而且更懂得珍惜自己所擁有的東西。
長期目標則涉及更為長遠的事,比如上大學等。一開始孩子樹立長期目標可能有些難度,可是信念一旦在其心中確立,所產生的刺激也應是巨大的,孩子將能夠持之以恒。對父母而言,應使孩子把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結合起來。
家長在幫助孩子確定儲蓄目標時,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麵:
(1)以孩子的意見為主。家長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為孩子確定儲蓄目標,而應該了解孩子的心願並給予正確的引導,否則容易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他們會對攢錢這件事產生反感,這樣就很難指望他們自覺地完成這個計劃了。
(2)從容易的目標開始。如果第一個儲蓄目標很難實現,比如價格太高,相信孩子也再沒有心情去開始第二個儲蓄計劃了。所以第一個計劃應該是金額較低、較容易完成的,例如目標金額可設定為每個月的零用錢,在減去必要的開支後,再乘兩到三倍便足夠了。
(3)對目標保持持久的興趣。父母在確定儲蓄的目標時,應該考慮這些目標是否具有較強的生命力,或者在較長一段時間內能否保持對孩子的吸引力。否則,一旦很快過時,孩子很可能會“見異思遷”,打亂儲蓄計劃,或者讓孩子產生失落感。
(4)讓目標看得見。“讓今天的你享受明天的成果”,不要說是小孩子,就是對成年人來說,有時也可能太遙遠。要想讓孩子增加儲蓄的動力,父母必須把儲蓄的目標,變成較容易接觸的東西,例如把目標拍成一張照片,讓他每天都可以看到;定期帶他到玩具店書店看看;或者鄰居如果有孩子心儀的東西,就多帶孩子到鄰居家玩耍,給他一種想要但得不到的感覺,從而更加努力地去完成儲蓄計劃。
實施獎勵政策
家長可以采用“適當獎勵”的方法鼓勵孩子進行儲蓄,這種方法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雙倍儲蓄。對於大一點的孩子,可以用一種“金錢誘惑”的方法,就是當孩子每儲蓄一元錢時,家長就同樣幫孩子存入一元,使孩子得到雙倍的金錢。這種方式實際是對孩子精神和物質的雙重獎勵。父母當然可以事先約定一些額外的條件,例如孩子如果在某一時間內取出儲蓄的話,父母便會把自己的部分收回。借助這樣的方法,除了可以增添孩子儲蓄的動力外,還可以延長儲蓄的時間。
第二,年終獎金。與雙倍儲蓄的方法類似,家長可以跟孩子定下一個獎勵計劃,如果他們在一段時間內或者年終時的儲蓄,達到某一個金額,家長就會給予一定的金錢獎勵,儲蓄的金額越高,獎金的金額便會越大。例如孩子每年儲蓄滿500元便可得到100元獎金,1000元便可得到250元,如此類推。也可以與“雙倍儲蓄”的方法一樣,定下某些額外的條件,以延長儲蓄的時間。
第三,優秀表現獎。當孩子表現良好時,如自己乖乖吃飯、自己把玩具收拾好、幫媽媽做家務事……家長不妨偶爾以錢作為獎勵,讓孩子把錢存進儲蓄罐。這種方式可以給孩子一種成熟感與滿足感,無形中也可以鼓勵孩子培養“存錢是一種快樂的事”的觀念。但是家長切記把握分寸,不能讓孩子以金錢作為完成上述行為的交換條件。
第四,合資購物。如果孩子在為實現一個目標而儲蓄的過程中表現得認真積極,或者實現這個目標所需時間對孩子來說比較長,家長可以中途以獎勵或者支援的名義,幫助孩子湊夠目標數額。
比如孩子為了購買一輛價值300元的新自行車,已經努力攢夠了200元,家長不妨適時補充100元,幫孩子提前實現願望;甚至可以在孩子攢夠了500元的時候,由家長拿出3000元,合資為孩子買一台電腦。可以想象,這種方法除了能夠增加孩子儲蓄的信心和動力,更能夠加深孩子和父母之間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