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小人兒”也掙錢(1)(2 / 3)

誤區二:“孩子太小,與勞動無關”。幼兒園老師教孩子自己洗手、跟老師一起把小椅子擺好、把玩具刷洗幹淨,回到家裏,孩子就跟在大人身後,也想做點事。媽媽卻說“去去去,小毛孩子能幹什麼?別給我幫倒忙,不用你插手!”不少父母總覺得“勞動”離自己的孩子太遠,無意之中挫傷了孩子的勞動興趣。

誤區三:把勞動當負擔,怕影響孩子學習。孩子上學了,父母們總是有這樣的教導:“隻要你好好學習,家裏什麼事情也不用你做。”在大部分家長看來,孩子的唯一任務就是學習,學習好是成才的唯一條件。

誤區四:“現在生活富裕了,沒有必要讓孩子勞動”。一個三年級的孩子,每周的值日成為他最頭疼的事情。於是他想出了一個好主意:用錢雇同學幫自己幹,幹一次給兩元錢。當老師發現並批評他時,他卻振振有詞地說:“我們家的活兒都是保姆幹,我爸說了,咱家有錢,這些活兒用不著自己幹。”花錢可以雇人幹活,既剝奪了孩子勞動體驗的機會,也買不來孩子的勞動技能。

誤區五:用勞動懲罰孩子。有的孩子平時根本沒有做家務的習慣,偶爾考試沒考好或者在外麵淘氣了,家長就用幹家務活作為懲罰手段。這樣孩子從小就對勞動產生了不良的心理定式,即使家長有心培養孩子的勞動觀念,也很難調動起孩子對勞動的熱情。

孩子掙錢不為錢

有兩個孩子,在小夥伴們的眼裏他們很可憐,因為他們的家長總是讓他們幹這幹那,不是收拾房間就是為大人“跑腿”取送東西,稍大後又開始打零工掙錢。有些大人看見了,也搖頭說這兩個孩子的家長不懂家教方法,總這麼勞動,孩子將來會變得“傻乎乎”、“沒有遠大誌向”……

然而,教育專家卻認為:這兩個從小就接受勞動觀念教育並身體力行地“掙錢”的“苦”孩子,在幼年階段,將比同齡的孩子更加懂事。在長大成人後,與童年時的小夥伴相比,他們的生活境況會好得多,無論是在工作事業、人際交往,還是在婚姻質量、與孩子關係的親密程度、健康狀況、壽命等各個方麵,都要勝出一籌。

首先,對於年齡還小、以家務勞動為“掙錢”實踐渠道的孩子來說,從事一些適當的、有償的家務勞動,對孩子理財能力、動手能力的培養甚至人格教育都有重要的作用。

小女孩小穎要上一年級了。開學前,媽媽對小穎說:“小穎是大孩子了,而且上學後就要開始花很多錢,所以小穎要開始學掙錢了。從現在開始,你可以靠幫助媽媽做家務來掙錢。”

於是媽媽和小穎一起製訂了家務勞動項目和獎勵表,規定了哪些是屬於小穎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因而不能向媽媽要錢,比如鋪床疊被、收拾飯桌、擦寫字台等;哪些屬於共同的家務勞動因而可以從爸爸媽媽處“掙到錢”,比如每隔兩天給魚缸裏的魚換水加食,澆花,幫助爸爸擦洗自行車等。

小穎很高興地投入了“工作”。一個月過去了,小穎從媽媽那裏一共領到了30多元的“獎勵金”。小穎一見到小夥伴就自豪地講:“我自己也能掙錢了。”

小穎的媽媽也漸漸地發現,自從女兒開始自己“掙錢”並自主支配一部分“工資”以後,女兒發生了一些讓人欣慰的變化。

(1)不亂要零食了。以前小穎都是見零食就要,到了商店就邁不動腿。現在要用自己的錢買零食,知道“惜錢”了,“饞”勁明顯下降。

(2)學會了貨比三家。盡管小穎還不會討價還價,但已經開始知道對比東西的價格,而不是以前的“盡挑好的”。

(3)體會到了“掙錢不容易”。小穎畢竟年紀小,經驗、體力有限,幹起活來經常是出力不出工,費力不一定討好。比如,對小小年紀的她來說,洗一雙襪子就要費很大工夫,由此知道掙錢不容易,小穎的節約意識也因此初步顯現,花錢“小氣”了很多。

(4)有了勞動光榮的自豪感。以前總是聽大人們談論收入、工資、獎金之類的話題,現在小穎也不甘示弱,開始關注起自己的“工資”,而且無時不為自己能“掙錢”而感到自豪。甚至還信誓旦旦地要把自己的“掙錢蛋糕”做大——每周要打掃整個單元樓道!

(5)做事有條理。任何一項勞動都要按照一定或特定的程序去完成,勞動多了就會促進人去不斷地思考,多想辦法,從反複的勞動實踐中找到解決問題的更好方法。小穎開始慢慢地適應了這個過程。

當孩子稍大一些或機會成熟,家長可以引導孩子走出家門,為孩子提供和創造一些更複雜、更具實際意義的“掙錢”鍛煉機會。

那麼,讓孩子參與這種社會性的實際工作,能有哪些收獲呢?

首先,能夠鍛煉孩子的適應能力和生存能力。

走出家門去掙別人的錢,可就不像在家裏掙爸爸媽媽的錢那麼容易了,可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經受各種各樣的挫折。“白辛苦”甚至做了“賠本生意”也不是沒有可能,這些都能夠讓孩子體會到生存的壓力和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