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天下父母的期盼。既然兒童早期智力開發非常重要,那麼要很好地開發兒童的智力就應該遵循一係列的原則。遵守這些原則會使開發方法得當,使開發進程事半功倍;相反,忽略了這些原則,偏離了正確軌道的智力開發有可能使家長和孩子可能事倍功半,甚至誤入歧途。
早期智力開發,理論上講是指在孩子具備某種能力之前的適當時期內,給他們提供恰如其分的感官刺激,促進大腦的發育,以加速兒童的先天潛能變為現實的能力。也就是早期給感官以合理的刺激,使它們增加反應的敏感性,啟發嬰幼兒的潛在智力,即發展小兒感知覺能力、動作及語言能力,培養小兒記憶力、注意力、想像力以及良好情緒和意誌等。
兒童智力開發要遵循的原則主要有:
一、順其天性原則
應注意兒童的生理機能和個性特征差異。
可以根據本文的前麵所闡述的一部分理論,總結出兒童不同階段生理的發展狀況,尤其是大腦的發育特點。應遵循大腦發育的規律性,根據兒童大腦發育每個階段的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抓住大腦發展的關鍵時機,提供環境條件以發展孩子的智力潛力。
一方麵既要注意刺激、誘發兒童智力的發展;另一方麵又要重視培養、發展兒童的良好行為和個性品德。然後在兒童獨特的個性品質基礎之上展開智力開發方案的具體實施。
這就是要做到因材施教。不同的孩子,由於遺傳素質、生活環境、接受教育及個人努力程度不同,在身心發展的可能性和發展水平上存在著差異,其興趣、能力、性格也都不同,即使是雙胞胎其智力水平也不完全相同。在兒童智力開發中,要非常重視兒童個性品質的差異,因此要根據每個孩子的個性特征實施不同的教育。而且家長不能把自己的興趣愛好強加在孩子身上,對智力落後的孩子,更要善於發掘他們各自的特長,激發孩子的興趣及增強他們的信心,以促進其智力的發展。
二、循序漸進原則
前述腦科學和神經科學的相關論述為這個原則提供了有力的依據。兒童大腦和神經係統從發育到成熟有一定的先後順序,孩子的智力發育也有一定的階段規律。所以,在對兒童進行智力開發時應遵循生長發育規律和知識本身的階段特征,還要考慮到孩子每個發展階段所承受的能力。對兒童進行智力開發要充分把握“度”的邊界。既不能操之過急,也不能超過他們的實際水平和能力,拔苗助長,實行強刺激、高壓力。應該由易到難,由淺到深,否則會嚴重傷害孩子們的求知欲,進而妨礙兒童智力的正常發展。
(一)避免過度教育
過度教育包括很多方麵的內容。有人認為,過度教育是對兒童危害最大的一種教育方式。
家長過分的保護、包辦、代替行為會剝奪孩子練習正常動作的權利和機會,以致限製了其智能的發展。例如,好奇好動是兒童的天性,過多的幹涉會使孩子膽小、怕事,也會助長他們的反抗心理。例如,很多家長會根據已經有的比較成功的家長育兒經驗和已經約定俗成的一些規則幹涉兒童的自由天性,教育孩子不要做這種事,不要做那種事。有的家長在孩子已經具備相當的獨立性時仍然處處堅持充當孩子的“保護傘”。事實證明,過分保護培養出來的孩子缺乏獨立性、自立性。
過度期望會給孩子造成壓力,使孩子出現神經衰弱、恐懼、逃學、曠課等。期望不足,又會限製最大限度地激發兒童的興趣和做事的願望。所以,家長應該通過長期觀察孩子的行為激發出孩子的興趣和一些取得成功的潛在能力,然後對自己的孩子有一個合理的期望,並在這個恰當的期望基礎之上製定合理的教育方案。
(二)化難為易原則
在孩子成長的路途上會有許多學習的難關,越是困難的事物越要早學,提前讓孩子接觸,這是化難為易的最佳辦法,也是一條促進全麵、充分發展的途徑。例如孩子上小學以後,都會覺得學外語難,學識字難,學樂器、遊泳、滑冰難,還有學各種優秀性格品質難。但是“初生牛犢不畏虎”,幼兒不知道難,也不怕難,他們心中隻有興趣和無興趣之別,隻有喜歡和拒絕之分;而絲毫沒有困難和容易、怕和不怕的概念。所以任何難學的事,變著法兒逗孩子產生興趣,他們就會像學說話、學走路那樣容易接受。
三、家長的模範作用原則
父母的一言一行對孩子都是教育。所謂“言傳身教”就是這個道理。孩子從出生那刻首先開始接觸的就是自己的父母和親人,父母和親人理所當然應率先成為了孩子模仿的對象。所以,這時候的孩子對世界的認識就是自己的父母和爺爺奶奶,對外界還沒有什麼認識。這時候的孩子所要學習的對象也就是親人們是怎麼做的。父母有什麼行為孩子就會學習他們的行為,所以父母的言行對孩子是會很大影響的。“有其父必有其子”就是這個道理。我們經常會看見或者聽說某某家庭全是教師,某某家庭又全是廚師之類的話,這說明了家庭環境和父母的言行對自己的孩子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從孩子的角度講,隨著他們年齡的增長,他們會希望自己的家長是非常有品位,不是落伍的。特別是現在城市的孩子,他們對家長的要求更是相當的高。他們對外來的物質、精神的影響特別敏感。家長若自己表現得有追求,有品位,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自己的孩子。家長對待人、對待事的態度很大程度上會直接給孩子一個示範作用,尤其是生活的細節部分。所以,家長應該把自己的生活設計好,比如告訴孩子隻有到自己的年齡這樣的生活條件才能接觸到更高層次的東西,給孩子形成一種心理的觸動。要告訴孩子,和別人說話時應很有禮貌地看著對方的眼睛說話。遇見別人有困難要積極地給以幫助,對待別人的錯誤應該很寬容地學會諒解,這些看起來很小的事都可以給孩子很大的影響力。
所以,父母要給孩子做好示範就要注意平時的一言一行,用生活中的小事去給孩子一定影響,那在孩子的心目中家長就不僅是孩子的好父母,更是他們學習的好榜樣,這對孩子的成長是大有益處的。但是,每位家長都知道自己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也都懂得“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如果我們請家長講一講怎麼給孩子當好第一任教師,又不一定能說得清楚。可能會見仁見智,形成不同的看法。
本文認為,作為孩子的第一任教師,作為孩子效仿的榜樣,家長的示範作用是全方位、立體化的。具體來說,家長應該成為孩子高尚精神的榜樣,崇高人格的榜樣,多種能力的榜樣,健康生活方式的榜樣等。下麵將這些已經公認的榜樣行為一一列舉出來。
(一)正派上進
在發展市場經濟的今天,上層有腐敗現象,下層有道德滑坡,能夠做到正派,是很不容易的。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這個道理。父母需要有正確的人生觀、是非觀,對社會上的醜惡現象,要分辨清楚,該反對的反對,該揭發的揭發,能抵製的抵製。這樣的態度在生活中,應明顯地表現出來,爭取讓孩子也看得見,聽得見,這無疑對孩子的影響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