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家長疏忽一時,孩子錯過一生(1)(2 / 3)

讓孩子擁有自信和勇氣,幫助孩子找回失落的信心和勇氣,他們就能夠更好地麵對自己的生活。

青少年“偏愛”暴力是誰的過錯

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的統計資料表明: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總數已經占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歲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近年來,青少年暴力犯罪的趨勢是年齡越來越小,方法越來越多,手段越來越毒辣。

案例一:一名8歲的小女生,竟遭到同伴用“火刑”懲罰,並且連燒3次。在經受這種非人折磨之時,女孩繼續被威嚇:不準告訴老師、不準告訴父母、不準哭叫。

案例二:1999年10月,武漢未滿14歲的寶兒(化名)因父親催促其上學,從父親的身後用斧頭對準其頭部左側連續砍了五斧頭,此時父親正在為他做早飯。寶兒的父親李敦夭今年53歲,是陽邏船廠退休職工。李在生活上對兒子寵愛有加,寶兒十三四歲了,李還替其穿衣、洗澡甚至擦屁股,每天早晚接送其上學、回家。李被砍傷後由於失血過多在家中死亡,寶兒於當天晚上將其拖至宿舍樓西邊自家菜地旁的廁所邊的雜草裏,將家裏的血跡擦幹淨,直到幾天後母親向單位報告丈夫失蹤,才發現這一慘劇,寶兒卻一直對殺父一事不以為然。

案例三:2001年1月24日晚11時30分,鄭州市16歲的少年張璐璐在回家時發現父親又在毒打小妹。在家裏,父親打孩子早已成為兩代人主要的情感表達方式。但這次,少年再也忍不了了。於是他將42歲的父親張書慧一刀捅死。在醫院裏,張璐璐對民警說:“你們回去吧,我自己做的自己當。”隨後,張璐璐親手為父親穿上壽衣,去派出所投案自首。

誰應該對青少年的暴力事件負責呢?暴力文化是導致青少年崇拜暴力的一個因素,但有關專家認為,父母教育不當是更深層的根源。

青少年如此“偏愛”暴力,是內外因素相結合的結果,但又與家庭、與父母的教育都有千絲萬縷的聯係。

專家分析說,心理上的狹隘、自私、唯我獨尊、好占上風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內因。現在家庭對孩子的過分溺愛和放任,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無法形成是非以及價值的基本判斷,以致唯我獨尊、任性妄為。例如在案例二中,孩子僅僅是因為無法忍受父親催促他去上學,就殘忍地對父親下了毒手,其緣由就是家長對孩子過於嗬護和溺愛,造成了孩子的心理上存在缺陷。

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則是不容忽視的外因。人們習慣認為家長對孩子非打即罵,這種教育方式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外因。例如在案例三中,由於父親打孩子早已成為兩代人主要的情感表達方式,孩子效仿家長實施了暴力犯罪。這是我們所熟悉的家庭教育的不當,其根源就是中國傳統的“棍棒出孝子”的傳統觀念。

如果把“棍棒教育”稱之為家庭的“熱暴力”,那麼,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冷暴力”,對青少年的危害更深,更難以發覺。教育“冷暴力”從心理學的角度上說,是一種精神虐待,一般有三種常見形式:首先,父母不願意搭理孩子,漠視孩子的存在。例如有的家庭父母整天沉湎於麻將桌前,根本不關心孩子;其次,父母批評過度,甚至是全盤否定。這常常是因為父母的期望值太高,希望自己的孩子盡量完美;最後一種就是威脅恐嚇類,這樣的現象更常見。孩子從小到大都受到父母“冷暴力”的影響,“你要是再不洗手就吃飯,我就不要你了。”“考不到滿分就不準出去玩!”“再這樣,就滾出家門!”這類威脅性語言都是“冷暴力”的直接表現。就是這些話語對孩子心靈造成傷害,在孩子內心埋下了暴力的因子。

從研究來看,教育“冷暴力”對小學生等兒童傷害最大,因為這個時期的孩子心理尚未發育成熟,他們要釋放內心的恐懼,隻有欺負比他們更弱小的孩子或動物,這就是案例一中兒童也崇尚暴力的原因。

專家認為,到青春期即十二三歲再對青少年暴力犯罪進行防範其實已經晚了。一個人如果從幼兒時期就過多地沾染暴力文化,形成對暴力的麻木。或者家長對其過度地溺愛或打罵,形成驕縱或暴力人格,到青春期時一旦有實施暴力的能力和誘因,就很可能實施暴力從而造成犯罪。所以防範青少年犯罪必須從小孩做起,預防得越早,減少犯罪的成本就越低。因此,預防青少年使用暴力的關鍵還在於家長。

家長如何減輕青少年對暴力的“偏愛”,如何減少青少年的暴力犯罪呢?

作為家長,首先要意識到自己的言行給尚沒有健全認知能力的孩子的影響有多大。不但造成兒童的恐怖行為,甚至可能給孩子一生造成影響。

其次,作為家長自己首先要有培養一個健康的心態和客觀評價事物的態度。最重要的是要和孩子建立一個平等溝通的關係,說明不良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正確引導孩子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