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我國企業內部控製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內部控製
作者:金海霞
摘要:企業內部控製是以專業管理製度為基礎,以防範風險、有效監管為目的,通過全方位建立過程控製體係、描述關鍵控製點和以流程形式直觀表達生產經營業務過程而形成的管理規範。內部控製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目標。本文主要論述了企業內部控製在目標、執行、考核、評價監督等方麵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完善內部控製製度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內部控製 治理結構 執行力 考核 內部審計
一、我國企業內部控製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財政部2012年發布的“我國企業內部控製規範體係實施情況的調查報告”,在所獲取的813個樣本中,有735個(90.41%)企業按照要求實施了內部控製規範體係。這個數據說明,我國大部分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都已實施了內部控製製度。但是,在內部控製實施的過程中,在有關內控的適用性、執行力、實施效果、評價和監督等方麵,特別是在有關內部控製的管理功能上,表現都不太理想,內控缺陷難以認定和得到及時的改進。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缺少對企業經營者的控製。現代企業製度的一個很重要的特征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兩權分離,兩權之間的製約均衡是保證現代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企業內部控製,從某種意義上講,是所有者對經營者進行的控製,經營者應充分考慮所有者的意誌與要求。而在實際中,由於企業的所有者往往是缺位的,致使企業的經營者在實質上擁有了對企業資產的控製權和處置權,出現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等逆向選擇行為以及企業的內部控製失靈、會計信息失真等現象。
(二)內部控製體係不健全,並且未能得到有效執行。在企業實際業務操作中,有的企業雖然製定了內控製度,但由於管理層不夠重視,員工對內控缺乏認識等多方麵原因,使得內控製度僅限於文件,形同虛設,得不到有效的執行,未能發揮其控製作用。有的企業照搬其他企業製度,沒有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適合本企業業務流程的內部控製製度,內控製度不具有係統性和匹配性,難以起到對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製約作用,更談不上促進和保障企業的發展。
(三)內部控製目標過於簡單,管理功能得不到很好的體現。內部控製通常包含內部會計控製與內部管理控製。我國企業內控控製更多的是關注合規經營目標和內部會計控製,而很少關注經營效率目標,其目標僅限於查錯防弊,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和財產物資的安全,而並沒有把企業的戰略目標、經營效率和效果等包含在內,內部控製的管理功能未得到很好的體現。很多企業建立內部控製僅僅是為了符合外部監管部門的要求,而很少從發展戰略角度去利用內部控製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
(四)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和權威性,內部控製檢查和監督機製不完善。內部控製的檢查和監督主要依靠內部審計部門實現,而目前很多企業在內部審計部門的機構設置上,並沒有充分考慮到其獨立性和權威性,而是受製於企業的經理層,無法發揮內審的檢查監督作用。內部審計具有監督、評價、控製和服務四大職能,主要具有防護性和建設性作用;在其職能上,目前的內部審計工作多數是針對會計賬目進行審核,主要體現審計的防護性作用,而很少涉及到對內部環境、風險評價、信息與溝通等內部控製製度是否完善和有效等方麵的評價,內部審計的建設性作用得不到很好的體現。
(五)缺少績效考核和賞罰機製,內部控製製度沒有得到持續有效的完善。許多企業對內部控製製度的實施沒有開展有效的日常評價和考核,或者由於未將內部製度考核列入企業的績效考核體係中,沒有得到管理層充分的重視和有效的使用,故評價考核報告也隻是流於形式,內部控製缺陷得不到及時的糾正。另外,由於沒有建立內部控製考核相應的懲罰和激勵機製,無法對企業員工起到約束和激勵作用,不能調動員工執行和改進內部控製的積極性。
二、完善企業內部控製的幾點建議
(一)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優化內部控製環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指公司的經理層、監事會、董事會、股東大會之間所形成的一種權利製衡、激勵與約束、權責明確的契約關係,他們之間相互製衡、各司其職、協調運轉。企業內部控製的主體是企業經營管理層,如果缺少科學的公司治理結構,權利設置和製衡體係存在缺陷,企業內部控製製度的實施就難以保障。科學的公司治理結構包括有效的內部監督和反饋係統、嚴謹高效的業務執行係統、民主透明的管理議事規則。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是保證企業內部控製功能發揮和促使企業內部控製有效運行的前提和基礎條件,也是企業能夠實行內部控製的製度環境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