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企業成本分攤問題探討
工作研究
作者:彭新舉
摘要:隨著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各種管理軟件的應用,商貿企業對於精細化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為改善經營管理,加強經濟核算,細化考核所屬各經營機構、各商品的經營成果,為經營決策服務,具備相應條件的商貿企業應在做好相關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同時,努力提高管理會計的應用水平,進一步強化成本管理工作,深化各商品的盈利分析工作。
關鍵詞:商貿企業 成本分攤 範圍 原則 方法 對象
一、成本分攤的範圍
成本是指為了獲得當前或未來的利益而做出的以財務資源為表現的犧牲,這種付出形成了企業的產品和服務。成本與費用的區別在於,成本是對象化的耗費。製造企業的成本根據經濟用途分類,可以分為製造成本和非製造成本,其中製造成本是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成本,非製造成本是除製造成本以外,維持企業經營所必需的耗費,如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在商貿企業,除采購商品本身的直接成本以外,商貿企業的營運成本按經濟性質劃分,主要包括:人工費用、經營場所相關費用、商品采購成本、財務費用、廣告宣傳費用、電子科技費用、安防費用、車輛營運費用、會議和差旅費用、招待費用、教育培訓費用、營業相關稅費、辦公費用、董監事會費用及其他費用。
二、成本分攤的原則
商貿企業為了合理選擇分攤基礎,正確客觀分攤成本中心成本,需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凡可直接認定為某事業部、某類、某項商品的營運成本,均應直接計為該事業部、該類、該項商品的成本,不應采取分攤的方式。在費用發生時,根據相關費用憑證,直接確定該項費用由哪個部門、哪類商品所承擔。此類費用一般包括運費、保管費、包裝費、商品損耗等。對於不能直接認定的費用,再通過分攤的方式進行分攤。二是完全成本原則。所有中後台部門的成本均應完全分攤到事業部、某類商品。對於所直接占用資金(無論是自有資金還是借貸資金),也應按設定期限、利率計算相應的資金成本。三是業務驅動原則。業務管理類成本中心成本根據業務驅動原則建立成本動因庫。例如:采購成本為商品直接成本、倉儲及經營場所相關費用動因庫為商品所占用麵積。四是作業成本法原則。業務處理類部門成本根據“作業消耗成本中心資源,商品消耗作業”的原則,將成本中心成本分攤到商品標準動作。因此,產品處理成本等於商品標準動作消耗成本的合計。五是簡單和直接原則。確定分攤方法、分攤因素、分攤流程時,應盡可能地選擇簡單及邏輯性較強的處理方法、工作流程,在客觀上,應易於被市場營銷部門理解和接受;同時應盡可能避免不必要的工作環節、步驟,導致增加人力和其他成本。六是力求客觀原則。任何一種分攤方法必須遵循客觀性原則,即分攤的結果應與該項經濟業務的實際情況相吻合,而非管理會計人員個人的主觀判斷。
三、成本分攤的對象
(一)獨立核算和考核的市場部門/事業部
由於不同的市場部門所承擔的業績指標不同,有的是銷售額,有的是毛利額,但因其所占用企業資源不同(如人員、資金、營業麵積等),難以進行部門間的橫向比較,不利於部門間的績效考核和評比,不利於調動市場部門的積極性。通過成本分攤的方式,將中後台全部成本、資金成本均按客觀、科學的驅動因素分攤到市場部門,從而實現對成本耗費的全麵覆蓋,實現對市場部門的科學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