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鷹很好喂養,幾乎沒有它不吃的肉,隻要有肉它就欣然就食,食量也大得出奇,見它剛吃飽,過一會就又要吃東西了。
過了兩天,發呆等終於修完了路,功滿回村了。隊伍又在路上耗時十幾天之久,到達地莊,已是六月初。
發呆和王小飛把小鷹帶回家裏,自然惹得同村小孩來看,有的一看之下急忙後退,問:“阿發哥,這東西咬人吧?”有的卻拿手來摸,顯得喜歡不已。發呆母素來喜歡養這些野生的東西,因此對兒子的做法沒說什麼,發呆父忙於農活,更少過問這些閑事。倒是發呆的大伯母,硬說養這東西,村裏以後就不得安寧了,家裏的雞鴨都會被吃掉,發呆因此不敢再讓她看見小鷹,隻和王小飛一起偷偷喂養。發呆母有時去地裏幹活,也會捉些螞蚱來喂小鷹。
過了幾天,小鷹羽翼漸豐,食量也越發大起來,一頓要吃整整兩條野兔腿,爪子也變得更加鋒利,有時發呆把它抱起來時,一旦被它抓到,便是幾條血印,疼痛難奈。
發呆對這隻小鷹喜歡非常,待它“視如己出”。它餓了,發呆便漫山遍野去找東西給它吃,那匆忙的樣子,似乎比自己挨餓更加著急。王小飛卻不能常來看鷹,他老爸說那鷹是個禍害,有它在全村不必再養家禽了。於是讓王小飛暗地裏把小鷹弄死。幸好被發呆發現了,他和王小飛大鬧了一場,幾天不見王小飛的麵。從此以後再也不讓王小飛來見小鷹。王小飛其實心裏也不願意這樣做,他對小鷹也有難以割舍的感情,他同發呆一起養這鷹已經二十多天,雖還未“視如己出”也視如掌上明珠了。但是王小飛極其害怕他老爸,父命無論如何也違不得,隻好狠下心來,欲將小鷹摔死,他把小鷹端在胸前,隻要雙手用力一摔,小鷹便不死也得重傷,可是他不忍心摔,端了好長時間,心裏卻在想著:“發呆這個混蛋怎麼還不回來?”這家夥為難了半天,發呆終於在外麵打獵回來,這才救了小鷹一命。
此後,發呆就自己養鷹,他還給小鷹取了個名字叫“追風”。追風每頓光是吃肉,決不吃素。發呆想,追風是天空的主宰,怎麼可能學那些古刹神僧整日吃齋念佛修心養性呢。追風每頓要吃掉二十幾隻青蛙,如果是麻雀則要吃掉十五六隻。青蛙不能多吃,發呆從小學就知道青蛙是田地裏的守護神,他四處尋找食物,每天不是拿著彈弓到處打麻雀,就是提著一桶水去田野上灌黃鼠,黃鼠的洞一般不深,伸手便可以摸到洞底,隻是誰也不敢伸手去摸,難保會被黃鼠咬到,況且如果洞裏藏著蛇,便更加危險了。提著水桶往洞裏灌水,把黃鼠灌出來,再追著打死,是傳統的方法。黃鼠都很笨,見到水流進洞來,它隻回再往深裏打洞,越打越深,水自然也越快地跟進來,它卻不知道隻要向上打洞,便可以輕鬆逃過此劫。發呆不想親自把黃鼠打死,他經長拿一隻篩子,黃鼠剛被灌出洞來,渾身都濕漉漉的樣子狼狽之極,一時間反應不過來,發呆趁機用篩子把它罩住,在用細鐵絲栓住它的後腿,提著回家給追風吃。追風顯然更喜歡活的食物,這讓它更加興奮,撲騰著雙翅,把黃鼠抓在爪下,再慢滿享用。發呆看著黃鼠的可憐相,聯想起大自然殘酷的競爭,又欣賞追風那野蠻而淩厲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