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醫生帶病上班成被告
辦公室物語
作者:曾祥伍
約納斯是德國柏林夏理特醫院兒科住院部的一名醫生。德國從醫的門檻非常高,他先是通過四次國家的統一考試,獲得了實習醫生的執照,又經過兩年半的臨床進修培訓,最後經畢業論文答辯,才最終成為一名醫生。
但是,拿到醫生的執照,僅僅隻是意味著具有從事這一職業的資格,要成為稱職的醫生,還要付出更多。約納斯除了每天從早上七點半工作到下午五點,平時還要進行學術研究和在職培訓,整天像陀螺似的轉個不停。努力總會有回報,因為約納斯的敬業和付出,他的醫術提高得很快,不到兩年,就成了業務骨幹。
2013年3月5日,約納斯患了重感冒,一大早起來,他感覺渾身無力,四肢酸痛,本打算請假休息,但轉念一想,科裏這段時間病患太多,便帶病堅持上班。雖然約納斯感到很難受,但他仍然十分耐心地為每一個患兒看病。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時間,當約納斯拖著沉重的腳步邁出醫院大門時,想到自己雖然受了折磨,但能為眾多患兒解除痛苦,他感到很欣慰。
但是,誰也不會想到,兩個星期之後,一位名叫布蘭德爾的家長將約納斯告上了法院。布蘭德爾說,那天他帶兒子來醫院就診,是約納斯醫生為兒子看的病,看病過程中,約納斯醫生不斷地打著噴嚏,回家後他發現兒子的病情加重了,肯定是被約納斯醫生傳染所致。要求約納斯賠償他為兒子治療的醫藥費5000歐元。
接到法院的傳票,約納斯感到非常不解:“我帶病堅持為患兒看病,家長不僅不感謝我,反而將我告上法庭,真是不可理解。”不僅約納斯感到納悶,這事也很快在醫院內部和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大家都認為,約納斯沒錯,這種敬業精神應該弘揚而不是打擊。
一個月之後,法院如期開庭。法庭上,針對約納斯的委屈,法官史密斯指出,醫生帶病工作,一是會傳染給同事、患者,讓更多的人生病;二是會搞垮醫生的身體,陷入惡性循環,甚至有可能出現過勞死等極端情況;第三,可能會因此導致醫療事故的發生,會休息才會工作。因此,約納斯這種帶病堅持工作的“敬業精神”不宜提倡,是一種過錯行為。法院最終判定約納斯向布蘭德爾支付5000歐元的醫藥費。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場官司很快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經過多方論證,柏林市專門為此頒布了一項法律。這項法律明確規定:“醫生不能帶病工作,否則如果被患者或家屬舉報將對其處以1萬歐元的罰款。醫院方麵如果看到醫生帶病工作,而不采取任何防護措施,將被罰款2.5萬歐元以上,嚴重者醫院主要負責人將被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同時規定,醫生病假期間,工資一分也不能少。這項法律規定出台後,許多醫院都建立了員工健康委員會。
以人為本不是一句空話,而應該是實實在在的一項項製度和法律。帶病工作,在一般人看來,就像吃飯睡覺一樣稀鬆平常,小到不值得一提。但德國司法機構卻願意為這樣的一件小事立法,體現了對生命個體的尊重和愛護。
(摘自《做人與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