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城鎮化進程中海南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研究(2 / 3)

(二)農村金融機構組織不完善

海南農村金融機構設置單一,經營網點少,機製較靈活的小型金融機構更少,僅有國有商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和郵政儲蓄四家正規金融機構。據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海南縣域金融機構網點854家,占比62.24%。這些機構網點的布設未能滿足農村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隨著城鎮化的深入,對城鎮化的約束日益凸顯。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在商業化改製後,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業務重點均向城市轉移,陸續撤並縣及縣以下的營業網點,農村獲取金融服務的途徑減少,導致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麵大幅下降。農業發展銀行是政策性銀行,但其在支持農業產業化、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麵的政策性效能受到製約,政策性職能無法全麵發揮。農村信用合作社和郵政儲蓄是目前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近幾年,農村信用合作社雖然在不斷的改革,不斷加大支農投入,但農村資金需求的滿足率不高,造成農村信用合作社長期超負荷經營,風險過高,發展失衡而被強製清理整頓,使得海南農村金融市場大大的萎縮,難以有效地滿足當前城鎮化進程中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農村金融服務缺失,難以滿足城鎮化的多種需求

農村金融服務仍是海南金融市場中最薄弱的環節,農村的金融服務網絡的缺失與滯後,製約了農村金融服務的發展,主要表現在農村金融產品創新不活躍,農村金融基礎建設、公共服務體係不健全等。農村金融服務基本局限於傳統的存貸彙業務,證券投資、理財谘詢、代收代繳等業務在農村根本沒法普及,教育儲蓄、助學貸款等服務品種在農村也難以開展。金融服務創新力度不強,農民難以享受現代金融所帶來的便利,更難以使農民的經濟觀念跟上城鎮化發展的步伐。金融部門對城鎮化建設的信貸服務,主要集中在一些經濟實力較強的農戶和經濟效益較好的農產品加工企業,而對農產品開發、農產品市場體係建設等方麵的支持不夠,製約了農業向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發展,製約了城鎮化建設。

(四)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政策缺失,對城鎮化建設的支持趨於弱化

海南農村金融市場對城鎮化建設的支持趨於弱化。農業生產相對於其他產業不確定性更大,風險更大,融資更難,而農業保險未能有效發揮保障作用,這就需要政府從政策上扶持農業。由於政府政策缺失,政策性金融支農趨於弱化,農業開發、農業技術進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得不到有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各金融機構為了追求低風險高收益,資金不斷外流,政府卻沒有限製資金流出農業或幫助資金回流農業的行動,金融機構存在非農化服務傾向。此外,金融機構在體製、機製、方式上不能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農村金融基礎設施、農村金融法製體係等金融市場發展外在環境的優化也沒有得到政府的重視。

三、城鎮化進程中促進海南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農村金融市場發展能很好地推進城鎮化進程,隨著海南農業生產規模化、組織化程度不斷提高,新型農村經營主體不斷壯大,農民增收壓力不斷加大,迫切需要推進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來加強金融對農業的支持,發揮金融的杠杆作用。以下從協調農村金融市場發展和城鎮化推進的角度,提出海南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一)抓住城鎮化建設的切入點發展農村金融市場

城鎮化涉及到產業資本、金融資本、政府部門、農民等主體之間的合作與協調,可以促進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農民素質、拉動農村富餘勞動力非農化、實現農業經營的規模化,從而提高農民的農業收入水平,農民收入水平提高了,必然會要求農村金融市場的相應發展。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並找準支持城鎮化建設的切入點,尋求自身發展的機會,重點支持農業規模化、農產品加工、運輸等,重點在發展城鎮經濟、促進社區服務水平提高上開展金融服務,積極發展麵向城鎮社區服務的各類服務機構。

(二)加強農村金融服務體係建設

目前,海南農村金融服務較單一,農村金融服務基本集中於傳統的存貸彙業務,難以有效地滿足城鎮化的推進。應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係,嚐試通過吸引社會資本進入農村金融體係、完善農村產權抵質押管理辦法、完善農村支付結算體係,擴大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範圍,創新農村金融產品,開發適合農村的金融產品,改進金融服務流程,促進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多樣化、多元化。農村金融機構要大膽開放中長期貸款,用以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村經濟發展環境。積極培育和發展農村資本市場,麵向農村市場開發農產品期貨、社區基金、債券等多種投資方式,為農村資金供給提供補充。鼓勵發展商業性農業保險,擴充服務功能。此外,還必須大規模地培育農村金融人才,使農村金融服務更加專業化。